政院拍板資源循環雙法 彭啟明:台灣循環經濟年產值達1688億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今(9)日通過環境部所提「資源循環推動法」及「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對此,環境部長彭啓明今日在院會後記者會指出,修法後能讓台灣與國際接軌,且台灣循環經濟產業年產值已達約1688億元,因此循環經濟必須建立在「經濟誘因」之上,產業才有動力持續發展。
彭啓明表示,資源循環雙法修正歷經5年推動,終於在行政院本次院會通過,這是一部具有指標意義的進步法案,讓台灣與國際接軌,無論是美國、日本,尤其是歐洲,特別是歐盟,皆已朝循環經濟方向發展,此次立法也對齊歐洲標準。未來台灣若要走向國際市場,將更具競爭力。
彭啓明提到,循環經濟必須建立在「經濟誘因」之上,產業才有動力持續發展。根據最新統計,台灣循環經濟產業年產值已達約1688億元,從業人數超過10萬人,且每年持續成長9%。過去這一塊較少被關注,但隨著法案通過,將可進一步帶動產業升級。
彭啓明強調,產業升級後,不僅可提升資源利用效率,也有助解決長期以來的廢棄物處理問題。過去我們將廢棄物視為「需要處理的負擔」,因此設立回收基金等制度;但未來應轉換觀念,將廢棄物視為「可再利用的資源」,盡可能在最後一刻之前完成循環利用。
彭啓明表示,舉例來說,一個日常使用的水杯,目前多半在損壞後即被丟棄,但未來可透過「綠色設計」概念,從源頭改善產品設計,並建立完整的產品資訊,例如透過「數位產品護照」,讓使用者了解材質來源。
彭啓明提到,未來也會強化「維修權」,讓產品壞了之後有修復的機制,而非直接丟棄,同時導入「生產者責任」,要求製造端負起回收責任,建立完整回收體系。同時政府也將透過綠色採購機制,優先採用符合循環經濟原則的產品,帶動市場需求,讓綠色產品逐步普及。整體而言,這項法案的核心精神,就是將「廢棄物視為錯置的資源」,透過制度設計與產業升級,推動資源循環再利用,邁向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