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嬰托育4天就出事 保母顧到情緒失控晃到腦傷...賠錢獲緩刑
高雄蕭姓資深保母不滿出生僅8個月的男嬰持續哭鬧,情緒失控大力搖晃嬰兒,導致男嬰雙側顱骨骨折、硬腦膜下出血及雙眼視網膜嚴重出血,橋頭地方法院依成年人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蕭女有期徒刑1年8月,考量蕭賠了55萬元和解,另宣告緩刑5年。
判決指出,蕭姓保母2023年12月1日起,受託照顧出生未滿周歲的男嬰。未料托育僅第4天,同年12月5日左右,蕭女因男嬰哭鬧不休,隨即以雙手懷抱男嬰劇烈搖晃,害男嬰頭部撞擊不詳鈍物。
當天下午蕭女為男嬰餵奶時,發現男嬰吐奶,隨即通知男嬰的媽媽到場,蕭女與男嬰媽媽見情況不對,隨即將男嬰送往國軍左營總醫院就醫,確認男嬰左腦出血,再轉往高雄長庚急救,診斷雙側頂骨及枕骨骨折、左側頂枕葉出血、雙眼廣泛性嚴重視網膜出血等重傷。
男嬰傷勢明顯遭虐,蕭女也被依傷害罪法辦,並經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橋頭地院審理時,蕭女坦承因情緒不穩,急於安撫才大力搖晃。
法官依據醫師說法,認為男嬰受到的傷勢包含「線性骨折」與「視網膜出血」,前者通常是撞擊所致,後者則是因嬰兒頭部遭到極大力道前後搖晃,認定蕭女確實對男嬰施暴。
法官考量男嬰經治療後傷勢已大致復原,雖有硬腦膜下積液後遺症,但尚未見發展異常;且蕭女於審理中與家長達成55萬元調解,並已開始履行賠償,依傷害判1年8月,另宣告緩刑5年以啟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