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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女鬼長髮」靈異照嚇死人! 警揪出「記者演的」法官罰3人各5000元

太報

更新於 2025年11月20日08:36 • 發布於 2025年11月20日02:42 • 侯柏青
基隆的中山隧道女鬼照。翻攝靈異2公社。

基隆中山隧道於今年10/26驚現一名「長髮女鬼」,一名機車騎士拍下照片上網後引發震撼,騎士還嚇到跑到廟裡壓驚,隔天仍心神不寧。不過,警方介入追查後大逆轉,揪出原來是在拍萬聖節的模擬片,扮鬼的是岩姓女記者,由江姓男記者開車載李姓男子拍攝,警方將3人移送基隆地院。法官認為3人舉動驚嚇別人危害安全,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3人各5000元。可抗告。

警方移送指出,岩女在10/26晚間6點50分穿著黑衣黑褲,獨自站在中山隧道中間路側扮鬼,而江男則開車載著李男經過,拍攝岩女的影像,行經該處的機車騎士意外拍下影像,PO上網路,全網熱烈「抓鬼」。

未料,警方調閱監視器後全案大翻轉,發現根本沒有鬼,其實是記者在拍素材照。警方追查後,約談岩女、江男和李男到案,他們坦承當時是為了拍攝靈異短片才這麼做,但辯稱不知道這樣的拍攝方式會讓其他用路人受驚嚇並危害安全,警方將3人移送基隆地院簡易庭裁處。

法官認為,所謂靈異短片,就是指與鬼故事有關的影片,他們應該都知道身著黑衣、黑褲站立於隧道路側,可能會嚇到往來用路人,也可能影響交通安全,3人辯稱不知道會影響到他人的辯詞是無稽之談,法官認定已違反《社維法》。

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6款規定,「蒙面偽裝或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由於3人坦承違規行為的客觀事實,法官衡量違反的情節和動機後,審酌李男是電影從業人員,岩女和江男則擔任記者工作,決定各裁罰新台幣5000元。

基隆的中山隧道女鬼照。翻攝靈異2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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