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獨家影音/拒付800元車資!男被運將載到派出所 攻擊員警釀傷遭壓制

TVBS

更新於 06月24日12:01 • 發布於 06月24日10:06 • 江昀蔓 劉昱駿
拒付車資遭運將載往派出所,乘客再襲警釀傷。(圖/TVBS)

新北市中和日前發生一起襲警案件,33歲黃姓男乘客搭乘計程車後拒付800元車資,遭運將載往派出所處理,卻在現場情緒失控攻擊員警,導致員警手部多處受傷,最終被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50天。法界人士提醒,運將若無行車影像佐證,強制將乘客載往派出所恐有觸法疑慮。

拒付計程車錢 乘客被載往警所 襲警釀傷

事發當時,這名身穿白衣的黃姓乘客被載抵國光派出所後,與員警發生激烈口角衝突。從現場畫面可見,員警試圖處理糾紛時,乘客情緒激動、大聲叫囂,隨後更出手推擠員警,當場被壓制並實施保護管束。直到雙手都被上銬後,他才逐漸冷靜下來。然而在這短短幾秒鐘的反抗過程中,員警已遭受傷害,手背、手指都有明顯紅腫及破皮痕跡,部分傷勢較嚴重的地方還需以OK繃包紮。

據了解,黃姓乘客日前從新北市三重搭車返回中和住處,卻不願支付800元車資,因此被運將載往派出所處理。最終他因攻擊員警被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50天,若換算易科罰金,相當於同樣路程可搭乘62趟計程車的費用。事後還是由乘客的母親趕到派出所代為付款,運將才順利取得應有的車資。針對此類糾紛,非本案律師李育昇表示,計程車司機如果和乘客單純發生爭執,就直接上鎖不讓乘客下車、強行載往警局,極有可能涉犯刑法妨害自由罪。李育昇強調,只有司機能提出明確證據,證實乘客當下有動手毆打、毀壞車內設備等犯罪行為,屬於現行犯的情況下,強制帶往警察局才有合法依據。相較於公車發生糾紛時,司機可直接開往派出所,因車上有其他乘客可佐證,加上一定有監視器設備;小黃運將車內通常只有雙方當事人,若行車紀錄器未正常運作,就會演變成各說各話的局面。因此建議運將在衝突現場直接報案,等待警方到場處理,才能有效保障自身權益。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校園霸凌專線:1953

◎反職場霸凌專線:195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立即加入《TVBS娛樂頭條》LINE官方帳號,給你滿出來的八卦和娛樂大小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高雄夜市攤商賣大陸魔芋爽!40餘品項無繁中標示 最重罰300萬

ETtoday新聞雲
02

桃園火車站淹水!通勤族驚呆: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民視新聞網
03

政院拍板軍公教明年加薪9.98%至5.88% 專業加給提前今年7月生效

自由電子報
04

抽中888元秒變1元! 量販店抽獎出包 業者:將妥善處理

華視新聞
05

練台生又被起訴過失致死!錢櫃女員工無防墜「賭命關窗」 8樓直墜身亡

CTWANT
06

阿公開房前喊驗貨「讓我看下面」 拿3000元拐蘿莉愛愛!變態性癖下場GG了

鏡週刊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