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事業均達成法定預算盈餘目標 油電糖水去年2賺2虧 年終最高4.4個月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經濟部國營司昨核定台灣中油、台電、台糖與台水四家公司「績效獎金」,因扣除配合政府政策所承擔的政策性虧損後,各事業去年均達成法定預算盈餘目標,最高核發二.四個月績效獎金;加上行政院日前核定四家國營事業去年度考績均為甲等,依規最高有二個月「考核獎金」,合計獎金最高達四.四個月。但經濟部強調,非所有員工都能領滿。
國營司說明,「績效獎金」由專家學者組成的「經營績效獎金審議會」審議,除檢視各事業獲利情形外,也扣除承擔的政策性虧損;去年台電終結連三年虧損,稅後盈餘達新台幣七二九億元,台糖稅後淨利也有七十四.六億元,但中油去年稅前虧損九十一億元,台水也虧四十九.七億元。經濟部說明,中油、台水扣除政策負擔因素後,同樣達到獲利標準,績效獎金可拿二.四個月。
「考核獎金」方面,依四家國營事業整體經營績效評定,包括業務經營、財務管理、生產管理、企劃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環保工安及其他等七大面向,並依各事業特性訂定不同評核指標,進行綜合考核。行政院日前已核定四家國營事業去年度考績均為甲等,依規定可核發最高二個月考核獎金。
國營司:非所有員工 都能領滿
國營司強調,四.四個月僅為最高核發標準,實際可領取獎金仍須視個人考績、所屬單位績效、工作表現及全勤等因素決定,每人領取金額並不相同。
此外,行政院拍板明年度軍公教加薪約四%,國營事業預計也會跟進,幅度往年都會略高於軍公教,惟各家公司內部還要討論提報薪資調整的幅度,屆時也須送經濟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