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房子出租後」居住人竟不是租屋者? 內行人曝「這招」自保

5168實價登錄比價王

更新於 2022年11月23日09:00 • 發布於 2022年11月23日09:00 • 實價登錄比價王 編輯黃彥築

當包租公也不是件容易的事,遇到好的房客會讓你收租收得很開心,但只要遇到一次麻煩的惡房客,趕也趕不走或是破壞住處,那可會讓房東吃盡苦頭!

一名房東於臉書社團《租屋「糾紛、問題、租霸、疑難雜症」特區》發文,她表示近期發現「房子出租以後,實際居住的並非當初承租簽訂契約的人,請問這樣房東需要注意什麼嗎?需要請他們遷離嗎?用什麼方法跟理由蒐證呢?」

原PO說明,在房子出租後,不斷收到鄰居抱怨,「問我為何把房子租給一堆8+9常常聚眾在門口抽菸,造成鄰居恐慌,可是我當初房子明明是租給一對兄弟,他們說做營造業,近期接到附近工程所以才打算搬過來。」好奇是否有何種方法可以保障自身權益?

貼文曝光後,不少人紛紛指出若房客將房子轉租他人並非合法之事,原PO有權訴請其搬離,「轉租他人可以直接終止契約」、「租賃住宅定型化契約裡面有一條房屋使用限制:出租人不同意將本租賃住宅之全部或一部分轉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供他人使用,或將租賃權轉讓於他人。用這條去跟對方溝通」、「看清楚當初雙方同意之下,簽署附加備註的租賃契約書內容」。

猜你也想看:

◆ 租屋快課力【房客篇1】簽合約時是否該提供身分證?

◆ 夫妻租屋碰壁只因「沒生小孩」! 嚴苛條件讓她嘆:一直很努力

房屋租賃契約是一種很注重「當事人是誰」的契約關係,房東不會想把房子租給他不喜歡的人,房客也不會想跟惡房東租屋,有內行人於法律百科上曾提供保障房東、房客權益的作法:

一、房東、房客可以互相要求提供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房東可能會擔心租賃期間發生狀況,但找不到房客,因此要求留存房客的身分證資料,以備不時之需;房客可能需要查看房東的身分證,核對房東是不是房屋所有權狀上的所有人。

2020年8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公告最新「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23點[1]是「當事人及其基本資料」,包含以下資訊:房東、房客雙方的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

因此,房東、房客可以在對方同意的情況下,請對方提供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如果對方不方便留影本,則改以查看對方身分證正本,核對過後就歸還,只到能夠確認租約填寫資料正確就好了。

二、可以在影本上註記「僅限房屋租賃簽約使用」,並將註記字樣重疊在姓名、照片上,避免身分證不被誤用

當提供身分證影本給他人時,讓人擔心的部分是他人將影本拿去做其他用途使用,因此建議民眾提供身分證影本時註記「僅限房屋租賃簽約使用」,並將註記字樣重疊在姓名、照片上,一旦重疊姓名、照片,有心盜用的人就比較難塗改註記字樣,可以降低身分證被盜用的風險。

更多比價王News→

【開箱】網美景點在我家!億級土味豪宅搖身變北歐奢華風 薔薔60萬軟裝搞定!

實價登錄揭露到門牌!房屋降價通知你!馬上加入比價王Line好友查房價!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宅品味相關文章

01

高力國際:杜拜、阿布達比房市告別狂飆 邁向穩健成長

商傳媒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