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指控林俊言「騙票」等6罪狀 親赴法務部申請評鑑偵辦不當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宣判日訂於本月26日,今(3日)他親自帶著律師團前往法務部,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申請對承辦檢察官林俊言進行個案評鑑,同時也指控多名檢察官在偵辦過程中違法或失職,稍早柯文哲在法務部門口發表談話,痛批檢察官涉騙票搜索、押人取供、不正訊問、偽造筆錄、威脅恐嚇證人、勾結媒體淪為政治打手等6大罪狀。以及質疑主任檢察官江貞諭、檢察長王俊⼒監督不力甚至參與指揮,要求查明責任並追究。
「從一開始騙票搜索我家、我辦公室、民眾黨中央黨部,隱匿對我有利的證據,讓北院誤發搜索票,再從中羅織罪名。」柯文哲今天說,羈押過程中,還常一大早被強行押解出庭,「到出庭前一分鐘才叫我在傳票上簽名,後來因為同房室友告知,我才知道原來檢察官不可以沒有傳票就強行押解出庭,這已經違反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
柯痛批,此案檢察官傳喚證人多達200多⼈,規模前所未見,「只要講不合檢察官之意,就反覆傳訊、疲勞偵訊,反正受不了就會認罪,連對京華城在媒體發表不同意見的專家居然也收到傳票,這就是民進黨執政下的綠色恐怖。」他要求司法重回正軌,要求司法可以被人民信任。「這不是一個人幹的,是一群人幹的,若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不敢處理這種明顯的違法行為,台灣的民主也將完蛋。」
柯文哲完整談話如下:
司法是國家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應該被人民信任。司法唯一的目的是維持社會的公平正義,司法不可以是政治工具,更不可以是執政者打擊反對黨的工具。司法應該遵守程序正義。司法應該是以證據為基礎,而不是用編故事的方法來定罪。但是現在台灣的司法已經出現破口,人民面對的是整個司法正當性的危機。
檢察官是國家司法的執行者,是公權力的展現。檢察官若違法,不只是個人行為的爭議,更是國家機關的問題。若違法不只是個人問題,而是集團性的縱容,那麼人民將對整個司法失去信任。若偵辦案件不是依賴證據,而是騙票搜索、押人取供、不正訊問、偽造筆錄、威脅恐嚇證人、勾結媒體淪為政治打手,那麼司法的正當性已經根本動搖。
在京華城案,一開始騙票搜索我家、我的辦公室、民眾黨中央黨部、甚至助理的家。林俊言偵辦京華城案之前,就已經在113年5月6日去函監察院調取資料,監察院一開始就向內政部詢問給予容積獎勵的辦法和處理原則,原本內政部表示:「容積獎勵條件可以於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或都市計畫細部計畫中明定,所以京華城並不存在違背法令疑慮。」
但林俊言還是指示廉政署捏造事實、曲解法令向北院聲請搜索票,隱匿對我們有利的證據,讓北院誤發搜索票來搜索我的住處、辦公室及台灣民眾黨中央黨部,再從中找資料羅織罪名、入人於罪。我被羈押禁見一年,在過程當中,台北地檢署高調洩密給特定媒體,完全看不到檢察官倫理規範和偵查不公開原則,法務部長鄭銘謙放任北檢,一手隱匿對被告有利之證據,一手洩漏資料給特定媒體做假新聞,然後說他們完全查不到洩密者,讓台灣司法的社會信任度完全破產。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俊言、郭建鈺、姜長志、唐仲慶等人,透過否定、誤導、脅迫和提供虛假資訊給證人或被告,讓他們在長期羈押或誤導下,說出他們要的證詞。林俊言甚至可以公然說謊,他說他去醫院是視察,其實是突襲偵訊,趁沈慶京生病住院,威脅要抽他銀根、斷他生路,威脅他咬柯文哲!中華民國的檢察官可以這樣幹嗎?
更重要的是,這不是一個人幹的,是一群人幹的。我一開始被羈押的時候,常常一大早被強行押解出庭,到出庭前一分鐘才叫我在傳票上簽名,後來因為同房室友告知,我才知道原來檢察官不可以沒有傳票就強行押解出庭,這已經違反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在我抗議之後,他們才事先給我傳票。但是他們反而用這個當作延長羈押我的理由,林俊言在113年10月25日向台北地院聲請延長羈押我的時候,竟然在聲請書寫下:「柯文哲抗拒到庭接受偵查審判」、「對司法毫不尊重」、「不無逃亡之虞」云云,故意抹黑我。
檢察官傳喚證人多達200多⼈,規模前所未見,只要講的不合檢察官之意,就反覆傳訊、疲勞偵訊,反正你受不了就會認罪,連對京華城在媒體發表不同意見的專家,例如施威全,居然也收到傳票,要他到案說明,這是民進黨執政下的綠色恐怖。
林俊言前後兩次以訊問為目的前往台北醫院偵訊沈慶京,且刻意在律師不在場狀況下突襲,有人證指證歷歷,林俊言竟然還可以公然說謊,讓北檢發出兩次錯誤新聞稿,請問主任檢察官江貞諭、檢察長王俊力,你們是監督不周?還是根本就是你們授意?
整個案件當中,多名公務員被追殺、迫害,主持都委會的彭振聲說他沒有違法,但是檢察官說他有罪,所以他認罪。邵琇珮認為自己沒有違法,但是「思慮不周」而認罪,因為檢察官威脅她「如果你覺得可以呼嚨過去的話,我們就來試看看!」林俊言罵黃景茂:「上次要給你臉你不要臉」,甚至在黃景茂始終否認有違法狀況下,偽造筆錄寫成:「我明知違法仍推進去」,這是偽造文書,請問江貞諭主任檢察官、王俊力檢察長,你們是監督不周,還是就是你們指使的?
朱亞虎、李文宗、陳俊源這些只是因為合法的政治獻金,就被威脅、被羈押。還有一再汙衊我的太太陳佩琪用ATM洗錢,卻不敢交出筆錄的姜長志、黃琬珺檢察官…請問江貞諭主任檢察官、王俊⼒檢察長,針對這麼多檢察官的違法行為,你們完全不阻止,你們到底是監督不周?還是根本就是你們在指揮?是甚麼樣的理由,要讓你們集體偏離正當法律程序來對付我,到底是為什麼?
今日申請評鑑,不是為我個人,在沒有證據之下,我被羈押一年不見天日,我可以忍耐。但是我要為無辜被牽連的人討回公平正義,我要為被迫跳樓自殺的彭太太討回公平正義。如果檢察官評鑑不敢究責、如果可以用編故事取代證據、如果特定媒體可以取代法庭,那麼受害的不會只是柯文哲,而是每一位國民。今天申請評鑑,要求台灣的司法反省改進,要求司法回到正軌,要求司法可以被人民信任。司法不該成為政治工具,更不能成為打壓反對黨的手段。如果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不敢處理這種明顯的違法行為,台灣的民主也將完蛋。
(責任編輯: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