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女員工8樓關窗墜落1樓亡 練台生:要我全部負責不公平
錢櫃KTV中華新館吳姓女員工為關閉8樓陽台逃生窗,從34公尺高處墜落1樓身亡,檢方認為,錢櫃負責人練台生沒有提供安全設施,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台北地院今開庭,練出庭否認犯罪,辯公司都分層負責,他掛名但沒有實際經營。
練台生表示,錢經櫃營模式採分層運作,一切依法令規定執行,分店的事沒有參與「要我全部負責不公平」,他不應有刑事責任。
練說,中華新館屬西門分公司,他在西門分公司沒有角色,是在總公司就董事會的決議規畫並作決策,由別人執行;練說,他要求全公司按政府的法令做事,事發後逃生窗加裝拉繩、架設監視器的事,他是事後才知情,逃生設施有無例行檢查,則是店長、幹部的事。
練台生的律師高奕驤說,練是20多家公司的負責人,錢櫃總公司下有18家子公司、分公司,中華新館授權店長管理,練台生也不願憾事發生,但陽台逃生窗非工作場所,練對意外無預見可能性,不構成過致死罪。
死者吳姓女員工家屬告訴代理人葉恕宏表示,錢櫃企業的經營,基層努力功不可沒,希望練台生提出有誠意的和解方案,如達成和解請法官對練從輕量刑,否則從重量刑。
高奕驤對調解表示,錢櫃已將367萬元存入法院提存所,包括167萬元勞工保險與錢櫃幫員工投保的200萬元,家屬還可以再申請勞保給付167萬元「等於有500多萬」。
法官整理出練台生是否為雇主、練台生有無注意對逃生窗裝設護欄、現場8樓是否為職安法定義的工作場所3個爭點,也同意再安排調解,此外,檢、辯聲請傳喚中華新館鄭姓店長作證,法官諭知全案候核辦。
2024年11月13日,身高約154公分的錢櫃KTV中華新館22歲吳姓女員工想關8樓逃生窗,逃生窗高度約133公分,外推逃生窗窗框距離窗台約60公分且無照明,吳女到包廂外拿2個塑膠籃,堆疊後變80公分,放在逃生窗下方,由同事拿手電筒幫忙照明。
吳女踩上塑膠籃、探出上半身要拉回關閉逃生窗,結果塑膠籃破裂翻落,吳女身體重心移至窗外,從34公尺的高度墜落到1樓後巷,經送醫急救,當晚10時仍因胸部、四肢多處外傷骨折死亡。
檢方相驗偵查認為,練台生應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對高度2公尺以上的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設有適當強度的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練台生涉犯職業安全衛生法及過失致人於死罪,從重依過失致死罪起訴練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