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剴剴凌虐致死案一審判決揭曉...保母劉彩萱處無期徒刑、劉若琳處18年徒刑

放言Fount Media

更新於 2025年05月13日12:00 • 發布於 2025年05月13日07:25

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聯手虐死,眾多家長團體於開庭時聲援剴剴,更有萬人上街遊行、呼籲修法,並獲13萬人附議。台北地院選任國民法官密集審理10天,劉彩萱於審判中認罪,檢察官對其求處無期徒刑。北院合議庭今(13日)一審宣判,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判劉彩萱無期徒刑、並終身褫奪公權;劉若琳僅認過失傷害罪,仍判處18年徒刑,可上訴。

1歲男童剴剴經保母劉彩萱、劉若琳照護115天後,不幸離世。檢察官指控劉彩萱、劉若琳共犯「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害自由因而致人於死罪」、「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3罪法定刑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姊妹案發後羈押禁見迄今。

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此虐童案密集開庭10天,多名專家、證人到庭證述,證詞迫使劉彩萱認罪。檢察官求刑時表示,剴剴672天的生命當中,有115天睜開眼期待的不是玩具、去公園玩,「是擔心做錯什麼事?會不會被打?」

檢察官建議,判劉彩萱無期徒刑,而劉若琳因認可劉彩萱的行為,一樣要在監所長期治療,才能避免再犯,建議判刑18年。劉彩萱、劉若琳的律師則表示,剴剴因更換保母產生分離焦慮感,劉彩萱以錯誤方式對待,造成剴剴身心問題惡化,建議判刑16至18年;劉若琳如其犯的是致死罪,建議判刑10年1月、如果僅涉妨害自由罪,建議判刑1年6月。

針對檢方調查結果並密集開庭後,北院合議庭今日一審宣判,由於劉彩萱認罪,北院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否認虐待,僅承認過失傷害罪,但仍遭判處18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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