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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棄嬰要跟市長姓?律師搬出法條證實 生日固定「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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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02月03日02:19 • 發布於 02月03日01:50 • 上報快訊/李唯甄
律師發文證實,遭遺棄的嬰兒早期會跟著市長姓,不過現今則改由社會局長或機構負責人擔任監護人。(取自pixabay)

在台灣,嬰兒出生後通常會選擇跟父姓或跟母姓,但若是嬰兒不幸遭遺棄,報戶口時又該怎麼辦呢?近日有網友在社群發文,表示自己得知的答案是「跟市長姓」,結果竟意外釣出其他人回覆,有人的父母就是蔣中正與宋美齡!

有網友發文表示,自己在醫院兒科得到冷知識,棄嬰會跟市長姓,這個訊息在短時間內引起熱烈討論,有人留言表示「當年國軍遺孤登記父親是蔣中正、母親是宋美齡」,底下則有人附和「朋友的爸爸是戰爭孤兒,身分證媽媽寫宋美齡」,證實此訊息。

律師林智群也發文指出,依照《戶籍法》規定,無依兒童是跟「監護人」的姓,以前都是由縣市長擔任監護人,所以胡志強、朱立倫時代,棄嬰、孤兒都是跟市長姓胡或朱。

他補充,不過現在監護人不一定由市長擔任,而是由社會局局長或機構負責人,例如兒童育幼院院長擔任。

另外也有網友說明,若有被遺棄的嬰兒,醫院必須依法通報縣市政府主管機關處理,包括找家屬、身分權益等,若經過法律流程後、裁定由縣市政府監護,小孩的姓氏就會跟首長姓,名字也由主管機關取名,而孩子的生理父母也失去親權與監護權。

至於棄嬰的生日要登記哪一天?根據《民法》第124條規定,「出生之月、日無從確定時,推定其為7月1日出生。知其出生之月,而不知出生之日者,推定其為該月15日出生。」(責任編輯:鄭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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