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馬以南聲明有「明顯2大謬誤」 律師:難道要告馬英九?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過去馬英九基金爭議延燒,日前向法院聲請對前總統馬英九進行輔助宣告的胞姊馬以南,今(16)日再透過律師發布3點聲明,強調未來若再有人以馬英九名義或持其簽署文件從事任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此,律師黃帝穎發文指出,馬以南的聲明有明顯二大謬誤,並質疑「難道馬以南要告馬英九嗎?」
黃帝穎列點指出,首先馬英九未被法院裁定輔助宣告,馬以南在法律上根本無權限制馬英九簽名等任何法律行為。
馬以南聲明第一點「有關馬英九先生聲請輔助宣告事件,刻由台灣台北地家事法庭依法審理中」,也就是法院根本還沒有裁定馬英九輔助宣告,馬英九在法律上是完全行為能力人,馬前總統依法有權進行簽名等任何法律行為,馬以南根本無權限制。
第二大謬誤是馬英九本人簽名竟被馬以南揚言追究法律責任。黃說明,馬以南聲明第三點「如再有以其名義或簽署之任何文件進行各般行為,當依法著即訴諸法律究,絕不寬貸。」
然而,黃帝穎指出,馬英九目前是法律上完全行為能力人,尤其馬日前在鏡頭前表現有親筆書寫文章及工整簽名的態度,馬英九有合法簽名或簽署文件的權利,竟被馬以南揚言追究法律責任,何其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