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室逃脫釀人命悲劇 簡舒培:將送監察院彈劾
〔記者何玉華/台北報導〕台北市密室逃脫業者員工因角色扮演鬧出人命,台北市議員簡舒培今(25日)在議會指出,從5月10日事發至今,最重要的是亡羊補牢,卻只看到市府、甚至連第一線的局處首長都在推卸責任;事實上,內政部消防署早在2017年2月8日頒布《互動情境體驗場所安全指導綱領》,但市府相關單位從未依照綱領去檢查,她將把相關資料送監察院要求彈劾台北市政府,「若有依綱領做,這個員工的生命不會喪生」。
簡舒培今天在議會工務部門質詢時指出,5月10日發生悲劇至今,一個生命消失,最重要的是亡羊補牢,就算有政治責任也該去面對,但看到市府都在推責任,連第一線的局處首長也在推責任,讓她很不能接受。
簡舒培說,台北市長蔣萬安針對這起事件說,是因為和中央缺乏統一管理制度,要和中央一起來努力,但此事真的沒有制度嗎?她舉前兩天看到文化局自稱首創全國之先訂定的安全指引,內容與內政部2017年頒布的綱領8成相似,針對消費者還有闖關的場所,包含消費者、在此場域工作的人都應該被綱領所保護,所以是有法跟指導綱領的,質疑市府有沒有執行?
簡舒培指出,綱領包含防災設備、緊急按鈴、通話及解鎖裝置都有規範;緊急應變措施包含消防演練、工作人員必須要知道且要跟消費者詳細說明逃生動線、營業時間櫃台要有人負責緊急事故的排除和應變、密室跟櫃台之間要有緊急的按鈕跟通話裝置,讓密室人員按下緊急按鈕時,能明確知道密室的位置來逃生,以及密室採電子門鎖或電子束縛人的時候,要有中斷機制。內政部指導綱領內都有規範。在詢問台北市政府在綱領頒布後,有沒有去檢查過密室逃脫的業者?在沒有人答覆下,點名建管處、消防局回應。
建管處表示「負責的部分沒有」。消防局表示,密室逃脫沒有明確的列管對象,目前沒有檢查過,但類似的營業場所有列管的,會用遊藝場所相關辦法進行;並表示有列管11家情境實境場所,曾將這些場所列成清冊函文給消防署,詢問是否有統一的類別場所來列管對象,消防署沒有明確回應,後來這些列管的場所有些已經停業。
簡舒培不滿指出,市府都沒去檢查,如果中央的綱領沒用,文化局所謂「首創」的指引卻跟中央有8成相似,中央有規範的不去做,卻去抄中央說是首創;甚至質疑悲劇發生後的檢查只是走過場,勞檢處引用的職安法第5條在2014年就已經頒布,「不是沒有法,是麻木不仁,是推中央」。她將把資料送監察院要求彈劾台北市政府,「若有依綱領做,這個員工的生命不會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