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夫婦洗錢 妻子黃睿靚已繳清100萬罰金獲緩刑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因南港展覽館及龍潭案洗錢案判刑定讞,陳致中遭判刑1年,上週入監服刑,繳清150萬元罰款;黃睿靚遭判刑10月,緩刑4年,但需繳交公庫100萬元。台北地檢署昨通知黃女公庫銀行帳號,今天上午黃女已將百萬匯款進入帳戶。
南港展覽館及龍潭購地案洗錢案中,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協助扁嫂吳淑珍隱匿不法所得洗錢,將款項匯入海外帳戶,藉此切斷重大犯罪所得財物的資金性質及來源,但考量陳、黃兩人涉犯情節較輕,更二審更宣告黃女緩刑。
日前最高法院駁回陳、黃兩人上訴,全案確定,陳致中判刑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於上周四剃著平頭至高雄地檢署執行科報到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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