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榮發基金會討10億!突加告張國煒7人 曝兒女已獲700億不用錦上添花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遺產爭議不斷,二房獨子、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獲逾百億遺產,但張榮發基金會認為張榮發生前曾說錢會留給基金會,提告柯麗卿、劉孟芬、吳界源及戴錦銓4名遺囑執行人請求給付10億元遺產,台北地方法院今言詞辯論終結,定11月30日上午11時宣判。
張榮發基金會認為,張榮發2012年出版的口述自傳「鐵意志與柔軟心:張榮發的33個人生態度」一書中,明確表達身後財產要捐給基金會作公益,並多次向同仁表示「即使有一天我不在了,基金會還是要繼續做下去,不用擔心錢的問題,我的錢都會留給基金會。」
今年3月底,張榮發基金會得知有一筆遺產匯入遺囑執行人共同帳戶,突襲向北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張榮發一句「身後財產要捐給基金會作公益」已構成「死因贈與」,要求柯麗卿等人給付贈與物,訴訟標的為10億元。
台北地院今開庭,基金會認為張榮發遺囑無效,柯麗卿等人則無遺囑執行人的效力,為求紛爭一次解決,因此追加起訴張榮發全體繼承人,也就是張國華、張國政、張國明、鄭明宜、鄭明維、李玉美、張國煒為先位被告,請求在遺產範圍內給付10億元。
基金會律師指出,張榮發生前早已安排每位兒女各拿700億財產,遺產對於子女而言是「錦上添花」,張榮發因意識到遺產贈與基金會會影響兒女權益,多次開記者會、出書等反覆公開宣示,張榮發於書中明確表示「錢財不應由個人獨享,而應利益眾生」,也於2011年間、2012年2月7日、2012年3月27日皆有公開表示死因贈與。
基金會律師說,提告請求給付贈與物不是要剝奪張榮發子女的權益,而是要落實張榮發的意志,希望法院落實張榮發遺願,對公益雪中送炭,而非錦上添花。
不過,柯麗卿等人委任律師認為遺囑有效,不同意基金會追加起訴,另也認為沒有成立死因贈與契約,縱使成立,張榮發書立遺囑已發生撤回效力。
張國煒委任律師指出,張榮發從未發生死因贈與,且遺囑已經明確表示所有遺產由張國煒繼承,基金會由關係企業每年贈與資金,這也是張榮發的遺願。
法官問及遺產繼承是否辦理登記,柯麗卿等人律師說,繳納遺產稅後,不動產已經辦理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登記,其餘部分因在法院有遺產分割訴訟,一審尚未判決;另動產及所生利息,有一部分在遺囑執行人專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