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中油通運輪避讓撞堤 高雄港引水人記警告
〔記者蔡昀容/台北報導〕中油「通運」輪(TONG YUN)去年6月8日自高雄港出港時,為閃避進港的台塑海運賴比瑞亞籍散裝船「長輝」(FPMC B FOREVER),撞上外側離岸堤,致離岸堤毀損,船身破了大洞,所幸未釀傷亡及污染。運安會調查報告出爐,認為長輝引水人讓船漂向雙向航道釀禍,對相關單位提出14項改善建議,航港局也記引水人1支警告。
運安會近日公布調查報告指出,長輝在高雄港第二港口進港航道等待進港時,受風流影響漂向雙向航道,卻未見引水人穩定船位;接獲船舶交通服務(VTS)通知後,引水人表示將修正船位,但長輝仍維持原方向,駛向通運;當兩船接近並要採取避讓行動時,長輝引水人認為避讓可能導致船尾與通運碰撞,決定加速通過,通運則右轉成功避讓,但最終撞上離岸堤。
運安會認為,長輝引水人未能落實主管機關相關規範,包括「進港船非經許可不得進入或漂航於雙向航道內」、「不在航道內行駛之船舶應避讓在航道內船舶」,也未落實與船長的資訊交換,使船長無法全面掌握引水人領航操作及港口相關資訊。長輝駕駛台則協作與監控不足,港務公司VTS管制員也未警示長輝進雙向航道。
運安會向航港局、長輝船東台塑海運、高雄港引水人辦事處、台灣港務公司提出14項建議。其中針對主管機關航港局建議有4點:督導引水人遵循港口相關規定及VTS管理機制,提升雙引水人協同作業效能;與港務公司檢討VTS規定、航道管理及違規處措施;協助港務公司檢討船舶分道航行制現行作業模式;協助港務公司研擬引水人於高雄港港內水域離船配套措施,包括船舶交通引導、航道淨空及相關應變機制。
長輝引水人未落實駕駛台資源管理資訊即時互換,怠忽業務上的義務,導致他船碰觸意外,航港局依引水法處分主領引水人,記1支警告。航港局表示,事發後函請高雄港引水人辦事處加強教育訓練,避免事故再次發生,接下來也會盤點各港作業指南及航行規定,請各引水人辦事處遵守。
航港局指出,VTS管理等機制,會依運安會建議,配合港務公司檢討;至於高雄港船舶分道航行制度,已與港務公司開會檢討二港口雙向航道區域船舶會遇條件,後續會請高雄港務分公司盡快修正並納入航行作業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