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柯藥師護航蔡正元「不會掏空自己公司」 律師揭關鍵狠打臉!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前總統馬英九等人被控在國民黨「三中(中視、中廣、中影)」與舊中央黨部交易案,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造成國民黨72億多元損害,日前二審維持台北地院一審判馬英九、中投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均無罪的判決;前立委蔡正元違反業務侵占等罪部分也維持原判,判刑3年6月,不得上訴,確定入獄。小草藥師林士峰跳出來幫與柯文哲友好的蔡正元說話,宣稱蔡正元根本沒必要「掏空自己的公司」,動機說不過去,遭律師林智群狠狠打臉!
一審北院認定,蔡正元以國民黨立法委員身分仲介中影股權交易案,利用身為阿波羅負責人機會侵占阿波羅股票出售後款項,掏空阿波羅高達2億8032萬7983元,最終被認定犯罪所得達2.8億元,依業務侵占罪判蔡3年6月徒刑,商業會計法部分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上訴進入二審,高院上週三(2025/12/31)仍判蔡正元有罪,只是犯罪所得原沒收2億8032萬元,改沒收2億3919萬元。
事後藥師林士峰在自己的臉書粉專發文幫蔡正元說話,「蔡正元掏空蔡正元的公司,很多青鳥出來說,藍白都法盲,掏空就是掏空,難道會變成合法的嗎?但是以情理來說,這公司整間都我自己的,我有必要掏空嗎?動機上根本說不過去。但是司法這樣判,直接把人關了,錢也沒收了,對民進黨的政敵來說,無疑又是重重的一拳。」
對此,林智群今天(5日)傻眼PO文,「這年頭不懂的人講話還很大聲,怕大家不知道他不懂。藥師談法律?對自己不了解的事情,少說一點會死嗎?阿波羅公司確實是蔡正元獨資設立的,他是實質上唯一的股東和老闆,判決都有寫。讓他被判有罪的關鍵,在於公司帳戶裡的錢不是他的。法院認定,阿波羅公司帳戶裡4億多資金,是郭台強要買中影的交易案,暫時寄放在阿波羅公司的『託管款項』。」
「蔡正元的想法是『公司是我的,帳戶裡的錢當然由我支配』,所以他拿去買豪宅、繳卡費。但法院認定這是把『代管的錢』挪為己用,因此構成侵占罪、背信罪。其實就算是一人公司,公司的錢要到老闆個人帳戶,通常只有幾個名義:『股利』(要繳稅)、『薪資所得』(要繳稅)、『股東往來』(借貸什麼的)、減資,不是你愛怎麼樣都可以。跟小草學法律知識,你離犯罪就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