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新光三越氣爆偵結起訴13人 都發局重申嚴格審查、精進管理
今年2月13日,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發生氣爆案,造成5死35傷,檢方今天(30日)偵結,共起訴相關幹部等13人。新光三越表示,尊重司法。市府都發局則說,對此事件深表遺憾,重申「公共安全絕無捷徑」,事故後已採行「優於法令」的最嚴格標準,進行復業審查,同時推動多項精進方案,建構更嚴密的公共安全防護網。
新光三越中港店氣爆案,台中地檢署歷經10個多月偵辦,今天調查偵結,強調中港店施作改裝工程時,未依法申請室內裝修許可,也未提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就進場施工,且拆除瓦斯漏氣檢知器後,未採取有效替代防護措施,施工前又未確實關閉12 樓瓦斯總開關及分歧開關,導致瓦斯主幹管遭扯落破損後仍持續供氣外洩,於達爆炸濃度後遇熱源引發氣爆,造成氣爆慘劇,將新光三越中港店許姓店長等13人,依過失致死等罪嫌,提起公訴。
針對檢方起訴,新光三越表達尊重,將徵詢法律團隊意見後,秉持審慎態度,全力配合後續必要的司法程序。強調事故後,已展開全台營業據點安全總體檢,逐步導入更高規格的巡檢制度、維護頻率與教育訓練,以制度化方式,建立可持續的風險控管體系,全面提升自我要求。
都發局則說,事故後累計開罰60萬元,並勒令該店停用200多天。針對復業程序,都發局祭出極為嚴苛的把關措施,要求業者必須完成「全棟修復」,且所有結構、瓦斯、機電管線修復,皆須經專業技師簽證。更首度引入雙重保險機制,除由業者委託的「第三方」認證外,更須通過都發局委託的「第四方公正單位」勘驗合格,才准予恢復使用。為防堵公安漏洞,5月起,推動「室內裝修全民督工制度」,針對大型餐廳與場所強制揭露施工資訊,供全民共同監督。同時,都發局已正式發函建請中央修法,研議建立「瓦斯檢查紀錄合格證」或「瓦斯合格標章」制度,將瓦斯管線檢驗比照昇降設備模式,納入公安申報的必要文件。都發局強調,未來將持續檢討管理機制,與中央及相關單位密切合作,以最嚴謹的態度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寇世菁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