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包庇鍾文智免報到 信義分局前副所長李俊良涉貪起訴求刑8年
「鮑魚達人」鍾文智炒作TDR獲利4億7千萬元,累計判刑30年5月定讞,卻在發監前棄保潛逃,台北地檢署查出,鍾文智落跑前,打點信義分局時任福德派出所副所李俊良,協助偽造不實簽名紀錄,免向警方報到,且李俊良戶頭內有260萬不明財產,今依貪汙圖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洩密罪起訴李俊良。建請法院求刑8年。
檢方指出,若警員就未如實報到之被告,未把關報到程序,反以偽造文書之方式代為報到,創造不公平之違法狀態利益,使應報到之被告取得無庸詳實報到之便利,應認定屬貪汙治罪條圖利罪所稱「不法利益」。
起訴指出,雖然鍾文智未如實報到雖耗費時間、油資甚微,但李俊良身為派出所主管,違反執行其核心職能所應遵守之上開法令規定,利用執行其職務之便,包庇予以免除偶爾報到之行為,危害該所警員應公平、公正依法行政之期待,破壞國民對警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讓鍾文智免予報到之不公平違法狀態,其行為已該當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違法圖利罪構成要件,具有可罰性,已屬刑事不法,非僅單純行政不法。
鍾文智於2021至2023年間,因炒股被法院裁定天價交保,規定每周向福德派出所報到3次,但他被限制住居期間,不僅沒按時前往福德派出所簽到,反而透過李俊良護航偽造簽到紀錄,李俊良後來平調三張犁派出所後,請託找同仁古志銘、梁思強幫忙「關照」鍾文智。
檢方痛批,李俊良為警職,職司社會治安及秩序維護職責,本應奉公守法,戮力從公,竟不知廉潔自持,與不正當人士私下交往,涉足聲色場所,更利用警察職務上之機會從事不法,嚴重破壞警紀,踐踏社會善良風俗,更加深社會大眾對於員警之負面觀感,影響盡忠職守員警之正面形象,損及國家法益甚鉅。
另外,鍾文智司機葉仲清違反個資法一併起訴;古志銘、梁思強、李俊良妻子黃鈺婷罪證不足獲不起訴在押的李俊良今天移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