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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屋前必知4件事!跟著做不當冤大頭

好房網

更新於 2020年02月02日05:47 • 發布於 2020年02月09日01:04 • 記者戴鈺純/綜合報導

好房網News記者戴鈺純/綜合報導

 

一般中古屋交易會先經過簽約、交付定金後,才會進入最後一關交屋的步驟,而在交屋前,相關的過戶流程手續都必須辦妥,所以為了確保個人權益,不到最後一刻都不能輕易鬆懈,畢竟買房是人生中的大事,要是當中環節出了錯,可就後悔莫及。

 

買賣成屋到最後一個步驟就是要交屋,所謂交屋是指相關過戶流程手續都已辦完,如果有作履約保證,買方價金也全數進入履約保障的帳戶,如有透過地政士,會通知買賣雙方到房屋現場一起做點交動作,交付權狀與相關書面、收據等,順便讓買方再次檢查屋況無誤,將房屋鑰匙交付給買方,象徵性的移交房屋所有權,履保帳戶裡的錢隨後就會移轉給賣方,才是真正完成房屋交易。 

 

 

務必親自到現場點交並檢視屋況

 

現場交屋最重要的就是讓買方做最後屋況的確認,是否與先前所見相同,例如有否未發現的漏水現象、賣方承諾會先處理的瑕疵有沒有修繕完成、屋內雜物有沒有依事先約定整理好、鑰匙確認等等。若現場發現瑕疵,可當場要求賣方依民法 負起瑕疵擔保責任做修復(除非雙方有事先約定不保固),至於現場無法察覺的瑕疵(賣方刻意用壁紙遮蓋的漏水痕跡、入住後短期間內出現的滲漏、賣方在不動產說明書上不實勾選的瑕疵),如果能確定是賣方交屋前已存在,也可依民法瑕疵擔保規定去做請求。 

 

檢查相關房地產權狀是否正確、費用是否繳清 

 

如透過地政士,現場地政士會將完成過戶的房地產權狀、完稅證明、繳費收據等通通交付給你。在房地產權狀部分買方要核對上面身分資料、相關面積登載是否相符,其他諸如地價稅、房屋稅、水電費、電話費、網路、第四台、瓦斯費用、大樓管理費等是否已繳交完成,以免衍生後續爭議。 

 

取回預簽的本票或相關書面資料 

 

如果透過地政士,通常簽約或完稅時地政士會讓買方預先開立本票放在地政士處,擔保第一期款不足部分與尾款;此外,記得要核對當初交給地政士的資料包含本票全都取回。 

 

申請土地、建物登記謄本

 

土地、建物登記謄本可以清楚呈現土地、建物完整的登記事項,因此交屋時可請地政士或自行向地政事務所申請最新的土地、建物登記謄本,確認原本賣方在土地、建物上設定抵押權或其他權利已經完全塗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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