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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加拿大華裔富二代爭風吃醋,釀成命案悲劇

換日線

更新於 2020年09月09日10:08 • 發布於 2020年08月28日10:57 • 彭孟嫻 Jessica/海外法律人的生活觀點
加拿大華裔富二代爭風吃醋,釀成命案悲劇

「愛情」這兩個字自古至今,是個永不退燒的話題。雖然如今多數人已沒有所謂「愛情真叫人生死相許」的執著,但對不少不分年紀、「涉世未深」的男女而言,其影響力、甚至「殺傷力」之大,仍然經常讓人聞之色變。

尤其,感情是多面的,如果進入固定交往甚至婚姻階段,更是個十分複雜的習題。無論戀愛雙方的家世、學歷、財務背景如何,往往沒有所謂「王子與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這件事──因感情關係中難免會有的「佔有慾」、「嫉妒」、「期望落差」等負面情緒,若當事人不知如何妥善溝通處理,往往會形成彼此相處的障礙,輕則導致雙方漸行漸遠、重則釀成悲劇。

近日《換日線》的教育徵稿專題中,有一篇文章《從小到大不准「談」戀愛,大學四年卻要找人共度餘生?》提到的種種現狀,就讓我深有所感。更想到去年底(2019年)定讞的,當時在加國、甚至越洋引起高度關注的命案:

加國「人生勝利組」留學生情殺事件

這起於去年 10 月定讞的命案,在過往幾年的多倫多華人社會,一直是眾人震驚、議論的話題之一。 2017 年 2 月,一名來自廣東的范姓留學生,涉嫌「空手」殺害一名來自中國河南的王姓留學生,起因根據警方調查,是兩人因「爭女友」發生嚴重肢體衝突,造成 19 歲的王姓學生傷重不治──被告范姓學生與死者王姓學生,分別是一名中國女孩的「現任」與「前任」男友。

該案審理時間漫長,直到 2019 年 10 月 30 日,由法官麥當諾(Justice Ian MacDonnell)宣布陪審團的最終判決,裁定范姓學生「誤殺罪」成立。

此命案最終以「誤殺」定罪,死者的家屬痛斥不公,也因而再次引發社會爭議:根據多倫多當地華人報紙《明報》的報導,死者的母親表示:「整個家都被毀了,怎麼亦補償不了」; 「事發至今,對方沒有一句道歉的話,或任何歉意的表達。」

這則新聞最讓我注意的,不是至今已經難以確知的「幕後八卦」(如當事人之一劈腿、兇嫌在中國有雄厚背景⋯⋯等等傳聞),也不是此個案的司法判決結果是否公正等等。而是當陪審團宣判後,死者孿生胞弟對范姓兇嫌父親大罵的一句話:「你怎麼教育子女?你怎麼當父母的?」

在死者胞弟說出這句話之後,被告范姓學生的父親未發一語,被告律師與多名法警則立即上前制止──筆者完全能夠同理親人被殺害,法庭則以「誤殺」罪定讞時,受害者家屬心中的悲痛與憤恨,但因為現場是「法庭」,因此無論如何,大聲咆哮就會被視為「破壞法庭秩序」,按照加國法規,一定會遭到制止甚至驅離。

不過那一句:「你怎麼教育子女的?」這句話,卻始終在我心中盤旋不去──因為包括此個案在內,其實近年發生在加國社會的許多刑案悲劇中,加害者(與受害人)經常都是外界看來「教育程度極高」、「社經地位不凡」,甚至早已是「眾人公認的人生勝利組」。

以此個案觀之,死者與兇手(「誤殺者」)雙方的成長背景,也都是經濟狀況良好、同時非常注重孩子教育的家庭。

但是,他們卻顯然忽略了「愛情教育」、或說「情感教育」的重要性。

「一失足成千古恨」,還是遇到感情就理智斷線?
 
若是提到年輕的「殺人犯」,一般人可能經常會直覺聯想到治安不良地區的「幫派份子」,在校園內逞兇鬥狠的「小流氓」,或至少是平日就經常與人起衝突、血氣方剛的青少年。

然而,近期美加等地均發生過的許多真實校園兇殺 / 情殺刑案觀之,情況卻非如此:

舉例來說,前述個案「兇手」(誤殺者)平日在學校成績頂尖,才藝出眾(空手道黑帶),外表文質彬彬。家庭背景為金字塔頂端的「超級富裕人士」,他總是穿著款式帥氣的西裝,平日據稱更是待人有禮、人緣極佳,並非所謂的「土豪」、「惡質富二代」形象。

對於這樣「家庭經濟條件良好、學校表現優異」的青年犯下情殺刑案,外界多半會感到「震驚」、「意外」甚至「不解」──彷彿具備「人生勝利組」條件的人,「理應」具備著較高的情商或挫折容受度。

但事實上,根據筆者從事法律調停工作多年的經驗,情況很可能與上述的想像恰恰相反──尤其,當爭端涉及無法用外在條件、客觀基準衡量的「感情」時,更是如此。

舉例來說,上述個案的被告是女方的「新歡」,因此「理論上」已經是較具上風的一方,按照常理來說,也較不會有所謂「在愛情中輸不起」的狀況。

然而,從後續的案發調查報告觀之,被告卻因受害人不斷傳訊給女方,深深感到「被威脅」、「被冒犯」,因此要求與對方「當面講清楚」,隨後則因言語衝突引發肢體衝突,終至釀成致命悲劇。

為什麼平日溫文和善的「優等生」,在與人「談判」後會引發衝突嚴重的命案?──筆者認為,背後除了「情緒智商」、「人際關係」等相關教育,經常在家庭教育、傳統學校教育體系中缺席之外,關於「得失心」,更是不分年齡階級,每個人都必須深刻學習的課題:

「得失心」越強,越是放不下

很多在愛情中的人,誤以為自己沒有得到的愛、讓人「刻骨銘心」的愛,才是真愛。殊不知「真愛」是不會讓人痛苦的;「得失心」才會。

這裡說的「得失心」,倒未必只有負面的含義。事實上在很多時候,得失心能成為許多人不斷努力奮鬥、追求更美好人生的動力──考試時希望爭取好成績、比賽時希望幫團隊獲得勝利、職涯的發展、企業的經營,或多或少也都需要有「得失心」作為驅動力之一。

偏偏,當主流社會從小到大鼓勵人們重視得失、相信「凡努力必能成功,要贏過別人就要加倍努力」等等價值觀時,卻往往忘了另外一件事情:當涉及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尤其是「感情」、「愛情」時,它往往是非關「得失」、更與「勝敗」無關的事情。

因為,凡事涉及兩個「人」的感情,最必要也最關鍵的一項條件,就是「兩願」:少了任何一方的「願意」,這段關係即使表面上繼續維持下去,也失去了它真正的意義。

反過來說,若是有一方失去了維繫感情的意願,則雙方誠摯坦白地溝通、祝福彼此儘早找到更適合的對象,才是面對「當愛結束了」時的最好方式──因為唯有這樣,無論身為「分手」或「被分手」的那方,兩人才都有機會找到真正「願意」攜手共度人生的對象。

然而,正如前面所述,由於社會中經常缺乏正確的感情教育、愛情教育,很多人誤以為「愛情」就跟學業、事業完全一樣,只要靠著「不斷努力」或「與競爭對手談判」、甚至「打敗競爭對手」,就能獲得好結果──殊不知儘管感情要靠雙方共同經營,但同時間也是「兩情相悅」的事情。單方面的努力、尤其是「過度努力」,反而很可能因為不自然,而讓感情每下愈況。

更不難想見,這一點對從小到大習慣了「贏」、習慣了「擁有」,或者習慣「只要努力就會成功」的所謂人生勝利組來說,尤其難以接受。

以筆者在法律工作中所看過的眾多離婚訴訟個案,當中不乏在社會上頗有成就的專業人士──偏偏也因為這樣,他們在面對愛情與婚姻時,更是「放不下」、「輸不起」。這也導致從責任歸屬財產分配到監護權到探視規定等,樣樣都非要跟對方(或對方的「新歡」)賭一口氣,跟對方拼個輸贏。

殊不知,這樣無法坦然放下「感情已不再」,面對「努力之後仍無理想結果」的心結,最終往往只會讓自己越陷越深,甚至導致傷人傷己。

傳遞「面對愛情」的正確觀念,是家長、學校,也是社會的責任

不知大家是否還記得, 2015 年震驚台灣社會的高醫大醫科生情殺命案。當時也是兩個外界看來「品學兼優」的年輕醫學生因為爭風吃醋,最終導致殺人慘案的不幸發生。

本文提及的這兩個案例,當事人都具有「良好的學校教育背景」,也都來自「非常注重教育的家庭」:但「學校教育」並很少教授學生關於「愛情」的知識,師長頂多也只能從旁提點,更難掌控學生的內心世界。

那麼「家庭教育」呢?恐怕更沒有這一環:年輕人在成長過程中畢竟涉世不深,家長的引導其實是非常重要的「愛情教育」關鍵。但很多東方父母,只要遇到年輕的孩子一談論起「愛情」,卻經常會採用高壓的方式責怪孩子「不務正業」;或直接、間接灌輸了「物質至上主義」的價值觀:例如「以後學業、事業有成,還怕交不到男 / 女朋友?」;「談戀愛要選門當戶對(而非情投意合)的」;「不要被男 / 女朋友給帶壞了」⋯⋯等等。

但這樣,其實只會把自己孩子的感情世界封得更緊,更不願意與父母分享自己內心對於愛情的疑慮與複雜感受。

如果更擴大一點來說,社會上諸多娛樂內容、戲劇,甚至媒體的聳動報導等,也在潛移默化之中影響了年輕世代的價值觀。彷彿「贏了物質必然贏了愛情」,「優勝劣敗理所當然」等。

在這樣相對缺乏「情感教育」、「情緒管理教育」的主流價值體系下,就算師長格外注意孩子們面對人際關係的處理方式,年輕人也可能「只聽不做」──就像家中父母與學校老師總是叮嚀孩子「要用功」,但很多孩子也總是當成「耳邊風」一樣。

筆者建議,所有的改變,最好還是先由「家庭」做起:父母無論彼此感情狀況如何,在面對孩子的教育時,仍要有所「共識」:可以與情竇初開的孩子,一起以「個案討論」的方式,盡量開放而不預設立場地聊聊彼此是如何認定對方、如何面對感情中的挫折、又是如何維繫感情的等等;夫妻間若已經分居或離異,在面對孩子時,更不宜展露過多的負面情緒。儘管確實不易,但盡可能理性溫和地祝福彼此、用身教傳遞最正面的「分手」示範,就是給孩子最好的「感情教育」。

結語:愛情教育不可忽視,鑄成大錯為時已晚

最後,身為在家事法庭長期從事協調工作的筆者,想給看到這篇文章的讀者朋友,一些衷心建議(如果你有興趣了解更多,歡迎參考我今年的新書《戀愛脫單魅力學》):

.愛情「碰壁」是常態,切忌耿耿於懷

在愛情中,不需要自我折磨,也不需要為了對方改變自己的價值觀。更不要誤以為對方離開,是因為你 / 妳「不夠好」。

因為世界上有這麼多人口,有如此多元的價值觀,一個人所認為的「優點」,可能是另一個人眼中的「缺點」,反之亦然。也因為世間有無數種人,因此更不用擔心遇不到「真愛」──尤其為了一個特定對象「爭風吃醋」,實屬浪費自己生命的行為。

.避免涉入三角戀情

雖然在戲劇電影小說中,「三角戀情」經常是讓人目不轉睛的精彩橋段;
但現實生活裡,無論當事人幾歲,三角戀情就只是「麻煩的象徵」而已。

姑且不論「三角戀情」或「多角戀情」的成因或始作俑者,也無論當事者是未婚或已婚,只要有兩人以上參與其中,「愛」必然會變質,也必然會產生爭端──明智地立刻選擇離開,尋找下一個值得認真對待的對象,才是上策。

更千萬不要為了一個不愛你 / 妳的人,去與對方或情敵「談判」:就算沒有如本文所述案例般惹來殺身之禍,也會讓你 / 妳心中傷痛。不要忘記:「愛情絕對不會是靠『談判』而來的,談判後就算看似得到答案,也只是表象而已。」

.分清什麼是「真感情」,什麼是「放不下」

很多看似「教養很好」、「出身高尚」的年輕男女,平日總是知書達禮、待人和善──那是因為長期處在一個價值清晰的世界中。一旦出了「同溫層」,遇到對方的價值觀大相逕庭,或有人持「不同意見」挑戰時,就很容易認為對方在刻意的貶低或攻擊自己。

感情之中也是如此,人與人之間,一定多少會有價值觀的歧異,更往往沒有誰比較「正確」或誰比較「錯誤」之別。如果能透過溝通培養彼此的共識、默契自然最好,但如果發現彼此仍有許多歧異,也無需強求,更不要去硬分出個「是非對錯」。

在愛情中「放不下」的痛苦,其實往往只是因為「結果」不如自己心中的預期,而不是對方真有什麼不可取代的重要性,也不是對方非要讓你 / 妳生死相許不可。

如何好好面對、處理「放不下」的情緒,是無論「人生勝利組」或平凡如你我,在面對感情時都必須學會的重要課題。

執行編輯:吳玲臻
核稿編輯:張翔一

【延伸閱讀】

●從小到大不准「談」戀愛,大學四年卻要找人共度餘生?──師大助理教授鄭怡庭,要改變「情感教育失敗」的台灣
●戰勝「愛情魔咒」──遇見愛情之後,如何克服恐懼?

※本文由換日線授權報導,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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