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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SIM卡遺失要先跑警局報案? NCC反擊:電信業搞烏龍!下午請業者到會說明

太報

更新於 21小時前 • 發布於 23小時前 • 戴嘉芬
電信業者近日於門市貼出公告,要求消費者換補SIM卡須提供遺失證明。業者提供

三大電信近日發出公告,自12/30起,換補SIM卡服務除須提供雙證件正本外,須繳回舊卡或提供遺失證明,方可辦理,堪稱「史上最嚴格」換補SIM卡措施,也被狂批為「擾民」政策。NCC則表示,這是電信業者搞烏龍,下午會請三家業者到會說明。

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近日皆發出公告指出,換補SIM卡,須出示舊卡或提供遺失證明。若是換號除提供雙證件正本外,須符合指定條件,包括換回原號、無法註冊或騷擾,並提供證明資料後,方可辦理。

這兩天已有民眾至電信門市申請換補發SIM卡,但門市人員表示,須提供遺失證明才能申請,導致民眾還要多跑一趟警局報案,再回門市申請換補發SIM卡,被狂批為「擾民、擾警」政策,門市人員還嗆「要罵去罵NCC」。

對此,NCC主秘黃文哲今日(1/2)向太報記者表示,這是業者搞烏龍,下午會請三家電信業者到會說明。他強調,NCC提供的風險管理機制(KYC)指引,相關規定是民眾若要申請補發SIM卡,必須進行說明並提供證明文件,但業者直接將證明文件窄化成「報案單」。

他進一步解釋,之所以會有打詐新規,是因為之前業者不想審核,不想負起KYC責任,民眾只要簽個切結書,就可以無限換卡,早上申請一個,下午又申請一個,造成「大量洗門號」,也讓電信詐騙案與日俱增。

他指出,對於一般消費大眾,若有需要換補SIM卡或更換門號,只需與門市人員詳細說明原因。電信門市人員可依照消費者過往使用紀錄來判斷,確信沒有太大問題就可補發,不需要強制提供報案單做為證明文件。

黃文哲強調,「我們要對付的是詐騙集團的交換號行為,希望『門號換發』不要造成詐騙的破口。」他也提到,NCC提供的KYC指引中,並沒有提到民眾換補SIM卡須提供報案證明。

依據 NCC「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第柒項:其他精進措施的第二條、第三條指出,用戶申請更換/補發SIM卡,或申請更換行動通信之用戶號碼時,電信事業應請用戶說明申請原因及目的,並提供證明資料,電信事業得依KYC審核結果予以酌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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