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延役公投與罷免案8/23投票 中選會提醒「5大注意事項」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22日)在投票前夕召開記者會,提醒民眾8月23日舉行的核三延役公投、及新北市、台中市、新竹縣及南投縣同步舉行的立委罷免案投票應注意事項,也說明今年電腦計票作業的辦理情況。
全國性公投第21案為立法院交由中選會辦理的全國性公民投票,主文為:「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投票時間從8月23日上午8點到下午4點。
罷免案和公投案投票都採「領、領、投」的流程:民眾進入投票所後,先領取罷免票、再領取公投票,一起圈選之後再分別投入各自票匭。開票順序則是先開罷免票、再開公投票。至於誤投票匭的罷免票或公投票,依法仍屬有效票。
中選會表示,國民年滿18歲有公民投票權,本次全國性公民投票「投票權人」人數達到2000萬2091人,其中首投族大約75萬人。民眾可以透過中選會「114年全國性公民投票公投專區」或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的「投票所地點查詢系統」查詢投開票所位置。全國總共設置368個選務作業中心、1萬7832個投開票所,動員超過20萬名選務人員投入。
中選會也提出5點請民眾務必遵守,以免觸法被罰:
一、投票日雖然並未禁止公投宣傳活動,但不得從事罷免活動或有其他競選助選行為。
二、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前往指定投票所投票,不得穿著或佩帶具有公民投票的相關文字、符號或圖像的貼紙、服飾或其他物品;也不得在場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此外,新北市、台中市、新竹縣及南投縣,部分選舉區同一天舉行罷免投票,依《選罷法》規定,相關穿戴佩帶也有類似限制規定,請民眾確實遵守。
三、不得攜出公投票或罷免票,違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台幣1萬5000元以下罰金。
四、不得撕毀公投票或罷免票,違者處新臺幣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五、不可在圈定後把圈定內容出示他人,違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
投票日當天,中選會成立「中央選務指揮及應變中心」,即時掌握選務狀況並落實應變措施。開票後,各投票所現場張貼開票結果供民眾查看,並派專人將「投開票報告表」送往鄉鎮市區選務作業中心進行資料登載,即時把計票資料傳送到中央選情中心立即公開,和各地開票結果一致,並於中選會網站直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也將派員進駐監看,提醒媒體將中選會的開票數據適時呈現在電視鏡面上,並揭露開票的資料來源。
中選會強調,本次開票與計票作業全程公開透明,電腦計票具完善資訊安全防護與備援措施,也感謝承辦廠商中華電信協助辦理。(張柏仲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