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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夫偷吃女直播主「連結5次全放送」 妻怒求償70萬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5小時前 • 發布於 6小時前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一名人妻控訴,丈夫阿強(化名)與成人平台的女直播主小美(化名)發生婚外情,兩人不僅互傳「吻你千百遍」、「好愛好愛妳」等曖昧訊息,甚至直播性行為至少5次,讓她無法接受,憤而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70萬元。雖然阿強和小美均否認指控,但未獲得士林地院法官採信,日前仍被判處應連帶賠償人妻30萬元較為適當。

人妻在判決書中主張,她在2024年9月間發現丈夫阿強與小美經常傳送曖昧訊息,兩人不僅在同年9月至11月間頻繁見面、相約出遊,甚至在同年11月、12月間於直播平台進行性行為直播,至少5次。

人妻表示,她自2024年10月起便多次告誡阿強和小美,沒想到他們並未理會,丈夫還在農曆春節期間前往小美老家拜訪,種種行為顯然已經侵害到她的權益,因而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70萬元。

阿強和小美則辯稱,對話紀錄只是朋友之間分享生活的訊息,沒有任何曖昧,兩人也沒有任何舉止親密的合照,什麼一同出遊或出國,都是人妻自行羅織的;至於直播一事,由於兩人是同事關係,為了拉高影片流量及觀看次數,才會在直播中佯稱從事性行為,但沒有實際發生性行為。

不過,士林地院法官認為,綜觀阿強和小美的對話紀錄,內容包含「如果我們今生做不了夫妻,那我就和你談一輩子戀愛(歌詞)」、「吻你千百遍也不厭倦」、「好愛好愛妳,希望在往後的日子有妳有我,永不厭倦」等等,這顯然已非單純關懷、鼓勵或禮貌性寒暄,而是直接表達愛意,甚至隱含類似伴侶關係的想像與承諾,並非普通朋友之間的日常互動。

法官指出,雖然阿強和小美均否認曾實際發生性行為,但未能提出具體證據,所以本院也難以做出對他們有利的認定,最終考量到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因素,裁定兩人應連帶賠償人妻3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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