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陸士官盜領同袍存款 東窗事發遭汰除送辦
海軍陸戰隊六六旅某營連林姓士官,疑因缺錢花用,竟將歪腦筋動到同袍身上,去年農曆年過後不久,某天中午先到熟識的宋姓同袍寢室偷郵局提款卡,當晚溜出營外超商提領7000元,經被害人發現向上呈報追查,桃園地檢署依陸海空軍刑法的竊盜及詐欺等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現年25歲林姓男子2025年2月13日中午,潛入宋姓同袍位於海陸六六旅龜山營區的寢室,在內務櫃中翻找並拿走宋某的郵局提款卡,當天晚間6時54分趁著外出之際,前往桃園市龜山區忠義路某超商的ATM提款機,輸入偶而間得知的密碼,成功盜領宋某帳戶中的新台幣7000元後,趁機放回提款卡;東窗事發後,遭憲兵隊送辦並遭軍隊汰除。
檢方調查,認定林男行為已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76條第1項第8款及刑法第320條第1項現役軍人營區內竊盜罪,以及刑法第339條之2第1項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由於竊盜與詐欺行為各自獨立,檢方請求法院分論併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