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暴力防治新指引 勞動部:雇主須優先保障勞工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4日電)因應職安法新制7月上路,勞動部今天公告新版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指引。未來第一線勞工若遭受顧客或民眾惡意客訴、辱罵、威脅及暴力等,指引規範雇主必須優先保障勞工安全。
勞動部大修「職業安全衛生法」並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法規於7月1日正式上路。配合職安法新制,勞動部今天公告新版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指引,強化職場內外部暴力預防機制。
勞動部發布新聞稿表示,此為第五版「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明確區分職場霸凌與其他職場不法侵害的適用範圍,並強化職場內、外部暴力事件之預防、申訴、調查、協助及保護機制,協助事業單位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根據職安法規定,認定職場霸凌須有5大要件,包含發生在勞動場所執行職務,因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務或權勢等關係,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持續以冒犯、威脅、冷落等不當言詞行為,而導致勞工身心健康遭受危害等。
勞動部說明,本指引目的在建立更清楚的案件分流及管理機制,使各類事件均有明確的法規依循及處理程序,避免適用混淆或重複處理。
勞動部指出,若涉及性騷擾、跟蹤騷擾、就業歧視及職場霸凌等事件,應優先依各該專屬法規辦理;企業經營階層的高階主管應明確宣示預防職場不法侵害政策,建立公平、合理的申訴及處理機制。
此外,針對第一線勞工遭受顧客、民眾或其他第三人惡意客訴、辱罵、威脅或暴力等情形,雇主應優先保障勞工安全,並視個案需要提供法律、醫療或心理諮商等協助及保護措施。
勞動部說,指引中並要求事業單位設置並公開多元申訴管道,完善調查及處理程序;工作場所設置監視設備,應兼顧安全管理需求及勞工隱私權保障,避免過度監控,並不得於廁所、更衣室等涉及高度隱私空間設置監視設備。(編輯:李亨山)115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