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借50萬變「運毒」!台南女代收泰國包裹 被判10年半換終身悔恨
湯姓女子為獲取50萬元貸款,依施姓男子指示,並以胞弟名義為收件人,自泰國運輸夾藏有大麻72包、淨重2030公克的餅乾雜物1箱,今年5月5日運抵台北關時被查扣,經檢方指揮警調人員查獲,她辯稱為辦貸款而代收包裹,台南地院今宣判,認她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判刑10年半,可上訴。
檢方起訴,湯女為獲取50萬元貸款,允諾同意代為收受國際貨運包裹及辦理相關手續,她依照施指示,下載關務署EZWAY進口快遞收貨人實名認證應用程式,並使用胞弟作為收件人,並以其門號作為收件電話,依照施指示辦理預先報關委任,待貨物運抵其住處後,預定由她收受後再轉交。
施將夾藏有大麻72包、淨重2030.68公克的餅乾雜物1箱,5月5日自泰國曼谷機場起飛運送抵台,關務人員發覺有異,開箱確認該包裹內夾藏大麻,將毒品全數取出予以扣押。
案經台南地檢署指揮警調人員偵辦,依原定運輸流程,由宅急便人員派送至其收件地址,並聯繫收貨人,湯女隨即出面欲收取包裹,為埋伏警調人員當場將她逮捕。
湯女矢口否認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犯行,她辯稱,當時施男說她貸款資力不足,如果再多一份副業網拍工作,就可以辦到50萬元貸款,所以請她收一個包裹,這樣就可以證明她有做網拍,「我不知道那是大麻」她說。
然而,台南地院合議庭指出,依卷內證據資料足認被告所辯不足採信,其犯行堪予認定,應依法論科。法官認她犯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及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從一重運輸第二級毒品罪處斷。
合議庭審酌,湯女知悉大麻為我國管制進口第二級毒品,對國民健康有一定危害,已預見包裹內可能夾藏毒品,為取得50萬元貸款或相關款項利益,仍依指示進行運送國際包裹報關、查詢配送進度及收受轉交等工作,非法將大麻運輸來台,所為不僅助長毒品氾濫,也增加檢警查緝幕後運毒集團主謀困難。
同時,本案運輸來台大麻淨重達2030公克,數量非微,一旦流入市面,勢將加速毒品氾濫,對國民健康危害甚鉅,雖幸於入境後遭查獲而未流入市面,但對社會治安不無潛在性危險,行為實有不當。法官認她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判刑10年6月,扣案大麻72包沒收銷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