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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機箱不是免費?歐盟2027年新制拍板 「這1件」才免錢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5小時前 • 發布於 5小時前 • 記者 李育道 報導
歐盟歷經13年協商,正式通過航空旅客權益改革法規,未來旅客搭機可免費攜帶1件隨身小物,尺寸須符合40×30×15公分,或能放進前方座椅下方。(圖/記者李育道攝影)

歐盟歷經13年協商,正式通過航空旅客權益改革法規,未來旅客搭機可免費攜帶1件隨身小物,尺寸須符合40×30×15公分,或能放進前方座椅下方。不過,一般登機箱仍可能需要額外付費。新制已於今年10月2日正式公布,主要規定將自2027年10月23日起適用。除了行李收費,新法也強化航班延誤、取消、退票及回程機票保障。

免費1件隨身小物!登機箱仍可能收費

根據歐盟正式公布的第2026/2202號規則,航空公司須允許旅客免費攜帶1件隨身小物登機,例如手提包、小型背包或筆電包。法規對隨身小物的定義為尺寸不超過40×30×15公分,或能放進前方座椅下方,並須符合飛航安全及保安規定。

不過,隨身小物與一般登機箱屬於不同類別。放置在座位上方置物櫃的手提行李,航空公司仍可依不同票價方案收取費用,並非所有登機箱都能免費攜帶。

為提高票價透明度,新制也要求航空公司及訂票業者,在訂票流程開始前,預設顯示包含1件手提行李的機票價格,讓旅客能直接比較實際費用。若不需要攜帶登機箱,旅客仍可自行選擇不含手提行李的票價方案。

事實上,歐洲議會今年1月曾支持旅客免費攜帶2件物品登機,包括1件可放在座椅下方的隨身小物,以及1件長寬高合計不超過100公分、重量不超過7公斤的手提行李。不過,經過歐盟機構協商,最終正式法規並未強制航空公司免費提供第2件手提行李,而是透過票價揭露規定,讓消費者在購票前掌握行李費用。

航班延誤逾3小時可申請賠償 退票7天內退款

除了行李規定,這次修法也強化航班延誤、取消及退票保障。依據新法,航班抵達最終目的地延誤達3小時以上,符合條件的旅客可依航程申請250、400或600歐元補償。值得注意的是,這項賠償標準並非此次新增,而是將過去歐盟法院確立的相關判決原則正式納入法規,補償金額與級距則維持不變。

若航班延誤達5小時,旅客可選擇不繼續行程並申請退款;若航班取消,旅客也可依法選擇退款或改搭其他航班。符合退款條件時,航空公司原則上須在7個日曆天內完成退款,不能強迫旅客接受代金券。

若旅客選擇繼續行程,航空公司須提供符合條件的替代航班或其他交通安排。當航空公司未在規定的3小時內提供替代安排,旅客可在符合條件下自行購買其他機票或安排交通,並向航空公司請求補償合理且必要的費用,最高以原機票價格的400%為限。

此外,新制也明確訂出補償申請期限,旅客原則上須在航班預定出發日期起9個月內提出補償申請,航空公司則須在30個日曆天內完成賠償或說明拒絕理由。

去程沒搭、回程機票不能直接取消

另一項重要變革,是限制航空公司長期採行的「未搭乘去程航班」處理方式。過去部分航空公司規定,旅客若未搭乘去程航班,可能連帶影響同張機票的後續航段,甚至無法搭乘回程班機。新法明確規定,航空公司不得僅因旅客未搭乘去程航班,就拒絕其搭乘同一運送契約下的回程航班,也不得因此額外收費。

另外,若飛機在歐盟機場長時間停留停機坪,新法也要求航空公司提供必要的旅客照護,包括飲用水、適當的機艙溫度及廁所設施。當停機坪延誤達2小時,原則上須在安全許可下讓旅客下機,但若涉及飛航安全、移民管制或空中交通管制等特殊原因,則有例外規定。

2027年10月23日起適用 飛歐洲旅客留意

歐盟第2026/2202號規則已於2026年10月2日刊登《歐盟官方公報》,將於10月22日生效,主要新規定自2027年10月23日起適用。

對計畫前往歐洲旅遊的民眾而言,新制上路後,購買機票時應留意行李額度及票價是否包含登機箱,尤其是選購基本票價或廉價航空機票時,更應事先確認相關收費規定。至於航班延誤、取消或退票,也可依適用條件主張相關權益,避免因不熟悉規定而影響自身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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