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文官代行主委?NCC別淪為行政殭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正面臨成立二十年以來最嚴峻的「斷氣」危機。隨著僅存的三位委員任期將於今年七月三十一日屆滿,朝野在人事同意權的政治僵局仍毫無解套跡象,自八月一日起,NCC可能陷入無委員可用的「團滅」真空狀態。
據報載,行政院有意複製日前引發憲政爭議的「檢察總長模式」,在不經立法院同意的前提下,透過行政指定,由新任主祕溫俊瑜代理主委職務,以此強行維持NCC的運作。
即便台灣的文官體制歷練完整、對產業法規的理解與執行力早已非常成熟,但是如果真用文官來「代行」甚至「取代」委員制,那耗資不菲、爭議始終不斷的委員會是否乾脆廢除?失去了合議機制的NCC,其法定的獨立機關特性,又還剩下什麼?
從實務面來看,支持「文官代行」者認為NCC的處長、主祕等高級文官,對電信、傳播業務的熟悉度遠勝於空降的學術界委員。的確,諸如手機與射頻器材進口審驗、小額裁罰、例行性行政核准等日常事務,由文官來執行,效率可能更高,也更貼近產業脈動。
然而,NCC在決策本質上具有非常重要的非技術性。特別是,NCC處理的是涉及公共利益、言論自由、國家安全與產業巨大利益的價值衝突。例如:新聞台的換照風波、有線電視系統的董監事變更、電信業者的合併案。這些決策沒有標準答案,需要的是多元背景的委員進行審慎的合議與價值權衡。
更致命的實務困境,在於防禦力的喪失。文官體制的靈魂在於依法行政與服從上級。根據《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對於上級長官之命令有服從義務。在現行憲政架構下,行政院就是所有公務員的最高上司。一旦NCC的主官由事務官(如主祕)代理,他便失去了任期保障的防彈衣。在面對來自府院的政治指令時,一個沒有任期保障、隨時可被調職的文官,有何能力與膽識說不?屆時,NCC的事務官難保不會成為政黨意志的橡皮圖章。實務上,這不是文官治國,而是拿文官當代罪羔羊。
若從法治面來看,以行政權指定文官代理、甚至意圖藉此長期代行,更是對我國《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的公然踐踏。
NCC之所以被定位為獨立機關,是因為具備合議制與國會同意權。合議制的宗旨在於透過不同專業、甚至不同政黨傾向的委員共同決策,防止單一行政首長的獨裁與偏聽。國會同意權則是民主正當性的基石,確保這些握有公共資源分配權的委員,其任命經過多數民意的檢驗。
簡言之,行政院若採取所謂的「檢察總長」模式,便宜行事以代理之名行獨攬且只差真除之實,本質上就是一種玩法的擴權,讓NCC在未經修法的情況下改為首長制,更是架空憲法與法律賦予立法院的同意權。
若府院不思溝通、不願提出具公信力的委員名單,卻只想利用法律漏洞,這既是對文官體制的綁架,也是對法治精神的蔑視。失去了合議制的骨架,抽乾了獨立性的靈魂,由文官勉力支撐的NCC,不過是一具聽命於權力拉扯的行政殭屍,更恐將成為台灣民主史上最諷刺的墓誌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