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器捐程序惹議「非病死心死捐贈」最快12月底有新指引
今年6月宜蘭某醫院被爆器捐者使用葉克膜,家屬同意捐出器官,檢察官到場相驗發現捐贈者未撤除維生設備、尚有心跳,衛福部與檢方各持不同意見。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簡稱器捐病主中心)董事長李明哲27日表示,中心已與高檢署達成部分共識,並將與衛福部進一步討論,最快12月底修正相關指引,以推展非病死的心死器官捐贈。
現行「心死器捐」制度源自衛福部於民國106年12月26日發布的《心臟停止死亡後器官捐贈作業參考指引》,規範末期病人在撤除維生系統後,心跳停止5分鐘即可進行捐贈。宜蘭事件因捐贈者仍使用葉克膜、醫師通知檢察官相驗時引發爭議,確實有必要檢視指引是否符合現今臨床現況。
器捐病主中心董事長李明哲出席「榮耀圓滿.心願同行」聯合頒獎典禮活動時受訪指出,目前中心已經與法務部達成部分共識,也會與衛福部溝通,最快將於12月底針對現行「心死捐贈」指引進行修正,並公告給所有醫院遵循。李明哲:『(原音)我們會在衛福部裡面再溝通,根據在106年12月29號的那一個行政命令是否要做適當的修正,那來迎合目前現狀,那同時高檢署也承諾說,如果可以的話,他們會在這些行政命令尚未完成之際。嗯,他也能夠在就他們部內,然後就是署內跟地檢署我們來做溝通,是不是用一樣的不同的方式,但是在不違法的情況之下,也能夠協助我們來推展非病死的心死器官捐贈。所以這些事情經過兩次會議後有達到初步共識。』
根據衛福部最新統計,國人預立器官捐贈意願累計達68.2萬人次,安寧緩和意願110.7萬人次,預立醫療決定突破12.4萬人次。114年度新增器捐註記3萬8,390人、安寧緩和7萬5,515人、預立醫療決定3萬387人。
在年齡分布上,器捐簽署者以40至49歲最多,占24%;其次為30至39歲,占約20%。安寧緩和與預立醫療決定以60至69歲的簽署者最多,占25%。
李明哲表示,目前累積登記器捐註記者已超過60萬人,每年新增約3萬5千人。但他提醒,真正的挑戰不在註記數,而是「家屬同意率」。他指出,雖然民眾願意註記,但臨床事件發生時,家屬未必能立即接受,尤其突發事故情況更是困難,這部分仍需持續努力。
李明哲也強調,第一線醫療人員的角色極為重要,不僅是救治,也應在適當時機提供安寧與器捐資訊,協助家屬在壓力與情緒下做出合宜判斷。(編輯:宋皖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