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糾紛互毆!男進拘留室控差別待遇 警:處置適當
高雄苓雅區今(2026)年3月發生一起行車糾紛!雙方因互毆被警方帶回偵辦,其中蘇姓男子近日質疑,他在警局受到的待遇和另一名當事人天差地別。他指控被移送至拘留所待整晚,對方卻能留在派出所的副隊長室,甚至使用手機。苓雅分局回應,是因為雙方進警局後持續起衝突,因此將雙方隔離,一切都按照程序辦理。
身穿黃衣的蘇姓男子先是攔住穿黑衣的馬姓男子,對著路旁比手畫腳,沒想到兩人越講越激動,爆發肢體衝突,被對方逐步逼近,黃衣男伸出右手掐住對方脖子,下一秒還被賞了一巴掌回擊,後續雙方甚至直接互毆,衝突越演越烈。
被拳頭毆打到頭部的蘇先生,診斷證明書上寫著輕微腦震盪,他控訴自己在派出所期間就已經嘔吐4.5次,到醫院就醫後還沒停,蘇先生控訴被警方差別待遇,當事人蘇先生說:「我不能理解說我已經有診斷證明了,也確實有嘔吐事實,還執意將我送去居留室,但對方卻留在派出所,那在偵查隊的時候,對方也是在副偵查隊長室裡面等待移送,但是我在鐵籠子,我覺得差別待遇好像有點大。」
蘇先生表示明明雙方,因為同一場糾紛進警局,但自己無法使用手機另一方卻可以,更不服警方以人力為由,只有自己被送進拘留室,質疑對方享有特權,被指控的馬先生出面駁斥,當事人馬先生說:「我自己也有吐啊,我到今天我去檢查,我頸椎整個歪掉啊,(當時)被上銬那邊,去偵查隊的時候,那時候手機,根本就是拿一個袋子,他們都放在那個籠子外面了,是他自己不要和解啊,然後就變成是(過夜),原本可以當下就結束,就離開了。」
馬先生澄清,自己同樣被上銬,無法使用手機,而高雄苓雅分局也回應,差別待遇並非事實,高雄苓雅分局副分局長謝博文說:「(進派出所)情緒上還不穩定,雙方還起口角,所以我們偵查隊人員,來做一個適當的處置,把馬姓犯嫌把他移離,暫時安置在副隊長室,在入留置室之前,必須要把隨身的物品,放置於留置室外的櫃子上。」警方表示一切依照流程SOP來辦理,目前雙方都已互相提告傷害,後續就交由司法來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