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期局7/8裁罰案彙整名單/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5年7月8日)
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5年7月9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三、光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證券代號8916)申報現金增資發行乙種特別股10,000仟股,總額新臺幣(下同)100,000仟元,暨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總面額200,000仟元,核因申報書件應記載事項不充分情事,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5條第1款規定,自即日起停止申報生效。
群益期貨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期貨管理法令裁處案
一、裁罰時間:115年7月8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群益期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群益期貨)。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期貨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群益期貨114年10月15日交易輔助系統發生異常,經查該公司未定期就系統容量辦理壓力測試與設計成交回報檢核機制、未以錯帳作業處理錯誤之期貨交易等,未落實執行該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規定,群益期貨核已違反期貨管理法令。
五、裁罰結果:依期貨交易法第11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群益期貨新臺幣24萬元罰鍰。
永豐期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受雇人違反期貨管理法令裁處案
一、裁罰時間:115年7月8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永豐期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永豐期貨)及其受雇人朱員。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期貨交易法第101條第1項、第119條第1項第2款、期貨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第55條第5款及第23款、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6條第2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永豐期貨業務員朱員有未經交易人同意,洩漏交易人委託事項以及未落實對交易人之徵信評估等情事;另永豐期貨未善盡監督管理之責,辦理交易人之開戶徵信評估作業時,未落實對交易人之徵信評估、洩漏期貨交易人委託事項以及辦理網路下單IP位址相同篩選作業,未將國外期貨交易納入等情事,朱員及永豐期貨核已違反期貨管理法令。
五、裁罰結果:依期貨交易法第11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永豐期貨新臺幣24萬元罰鍰,並依同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停止朱員1個月期貨業務之執行。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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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MoneyDJ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