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貨」晚間火速送達!中配徐春鶯上「電子腳鐐」離開法院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前民眾黨新住民委員會主委、且曾列不分區立委安全名單的中配徐春鶯,涉接受中方滲透來源指示介入台北市長候選人黃珊珊及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選舉,幫2人站台造勢。全案昨辯結,檢方對徐求刑總計21年6月,新北地院定於8月11日宣判,合議庭並裁定徐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原本予以科技監控,但因電子腳鐐「缺貨」,而改她定期至派出所報到。據了解,因科控中心已提供腳鐐及手機,合議庭維持原裁定予以電子腳鐐監控並定時手機回報,徐今日到法院配合辦理,已於晚間7時許離開。
合議庭昨原本是裁定徐女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實施電子腳鐐科技監控,且未經許可不得不得離開台北及新北市,另須於每日上午10時、晚間9時以手機回報;後因科控中心回報已無腳鐐及手機,合議庭因此變更部分裁定,命徐女定期於每週一、三、五前往轄區派出所各報到。
新北檢今日表示經向高檢署科技監控中心確認,該中心電子腳鐐、監控手機當時雖有庫存不足情形,但已儘速調度補足,且亦有電子手環可供替代使用,法院准予交保且未予科技監控裁定,未臻妥適,已提起抗告。
據悉,因科控中心表示已向中南部調取設備可供執行,合議庭評議後認原裁定關於科技監控部分既然已無不能執行情形,撤銷變更裁定,仍應維持原裁定,徐春鶯應接受電子腳環及每日上午10時、晚間9時以手機線上報到科技設備監控;法院今天通知徐後,她配合辦理,已於晚間7時許離開。
檢方昨天言詞辯論時,對徐涉受滲透來源指示介入台北市長選舉,求刑4年8月併科罰金500萬元,總統大選部分求刑4年10月併科罰金800萬元,另涉地下匯兌逾2000萬元違反銀行法求刑4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還涉詐貸2697萬元及偽造文書助滲透來源假商務之名來台,此兩罪各求刑4年;她否認反滲透法、偽造文書犯行,辯稱為爭取中配權益而奮鬥,檢方蒐集的對話紀錄只是閒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