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屋代表風水不好,儘量不要碰?「有一種情況」值得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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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冷清,買氣低迷,股市表現亮眼,所有的資金都往股市集結。今年第1季全國住宅拍賣案件比去年增加,顯示法拍市場有回溫跡象,讓法拍屋投資客的引頸期待。
就法院拍賣市場而言,每一次的流標都有8成以內的折價,如果以第一拍1,000萬元為例,第二拍800萬元,第三拍640萬元…讓許多的自住客趨之若鶩,由於法拍市場價高者得,當自住客投入法拍市場時,投標價格往往不按牌理出牌,投標價格讓許多投資客望塵莫及,鎩羽而歸。
對於法拍屋,跟市場價格相比,我們知道有一定的獲利空間。就投資客而言,得標後整理一下就會再出售,其中的價差,成為獲利的來源。但是,就自住客而言,沒有轉手的獲利因素,所以房屋的風水學,成了是否投標的因素。
很多的法拍屋,因為債務過高,在市場上出售價格低於負債,即使賣掉房屋也無法全部清償債務,取得清償證明,順利將房屋所有權移轉到買方名下,所以只好放棄自由市場中買賣,任由法院拍賣後,讓債權人參與分配受償,解決資不抵債的問題。當然,如果債權人繼續追償,可能還是有債務的問題,只是將債務問題暫時停損,爾後再清償。
為此,很多自住客會認為這樣的房屋,應該是風水不好才會債台高築,參與拍賣時有所猶豫。其實,債務人被法院拍賣的種類有很多種,可能是銀行貸款、信用貸款、私人二胎、卡債、欠稅、擔保債務…都讓房屋變成拍賣的物件。
不是所有的法拍屋都是來自負債
但是,並不是所有的拍賣房屋都是負債累累所引起。有一種情況,所有權人名下沒有負債,但是必須經由法院拍賣才能分配財產,就是所謂的變價分割。
依照民法第824條規定:因為所有權共有的關係,如果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得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達成共有物分割的效果。在大繼承時代,類似的案件會愈來愈多,試想一間房屋由3個兄弟姐妹共同繼承,1人要賣2人不賣,該如何是好?如果是土地,或許還可以分割為3筆地號,1人持有1筆地號。但是,1間房屋無法割成3間房屋,1人分配1間,只好透過法院拍賣程序完成分割。如果是拍賣1,500萬元,3個人就可以平均分配取得500萬元,達到分割共有物的目的,這就是所謂的變價分割。
所以,有心撿便宜的自住客,如果擔心因為前屋主負債累累,可能是攸關這間房屋的風水,或許就可以選擇類似這種變價分割的法拍物件投標,免除心中的罣礙。
至於,如何分辨法院拍賣案件是債台高築還是變價分割呢?可以透過法院的查封筆錄判斷。比較困擾的是,依照民法規定變價分割案件,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假設拍定人以1,000萬元拍定,如果共有人擬以1,000萬元相同條件優先購買,屆時,將改由共有人承買,法院會退還拍定人的押標金,可能是拍定人美中不足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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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檔案_鄭文在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前新北市地政士公會公關主委。
擁有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證照,專長為不動產稅法、不動產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