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闖前女友家性侵遭起訴!辯「感情深厚」盼交保 法官打臉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市傳出一名陳男對交往4年多前女友性侵,遭警方以現行犯逮捕,該案陳男還涉嫌持有磁扣侵入女友住宅,最終遭收押,以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嫌起訴。陳男近日起訴移審後仍遭續押,他不服提出撤銷遭駁回。據傳,陳男是某建設公司負責人,但檢警不願證實。
台中地院法官6月1日訊問陳男,陳男否認強制性交,僅坦承侵入住宅,但法院認為他所犯是7年以上重罪,有逃亡與滅證之虞,陳男反駁指出,前女友當時仍可自由活動、未要求自己離去,且自己有正當工作與家庭,沒有逃亡之虞,案件證據都已經保全,也沒有滅證疑慮,況且2人在案發前感情深厚,若自己構成犯罪,惡性也不高。
法院說,陳男犯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嫌重大,重罪通常伴有逃亡、滅證高度可能,又陳男於偵查中自承,非第一次未經前女友同意進屋,並且發生性行為,有反覆實施之虞,不羈押難以確保審判程序。
中院指出,陳男被查獲時,一度否認持有前女友租屋處感應磁扣,雙方認識近30年、斷斷續續交往4年,難以期待日後斷絕與女子接觸可能,若是有意接觸,暗藏磁扣再次前往輕而易舉,22日駁回撤銷羈押聲請,裁定繼續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