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3季非法旅館開罰逾1.4億 台南罰2975萬最多
交通部觀光署公布前3季國內非法旅宿查緝情況,國內非法列管旅宿共有1068家、1億2126.5萬元,法民宿開罰532件、2212.4萬元,總計開罰1億4338.9萬元。其中,台南市非法旅宿開罰金額最高,達2975萬元,而台北市稽查次數最多達988家次;民宿部分,宜蘭縣稽查次數最多,而台東縣則是總罰鍰數最多共63次、開罰金額最高達483萬元。
觀光署統計,今年1至9月國內共有3270家合法旅館,較去年同期減少20家,觀光署分析,主要是市場變動不大,略減原因是個別業者經營考量而進退場的結果。
非法列管旅館1068家(旅館308家、日租套房760家),較去年同期增加132家,主要是都會區的日租套房增加,以及地方政府積極稽查,致原先列管家數增加或歇業。其中,非法旅館前3名分別為台北市275家,且全數為日租套房、台中市195家、宜蘭縣181家。
而各縣市共稽查4054次,稽查最多的前3名為台北市988家次、高雄市666家次、台中市480家次;總計開罰733次,最多的前3名為台北市204次、台南市130次、台中市129次;總開罰金額高達1億2126.5萬元,前3名為台南市2975萬、新北市2175萬、台北市1916萬。
民宿部分,國內合法民宿多達1萬2872家,較去年同期增加396家,觀光署指出,由於民宿為家庭副業,以自宅空閒房間經營,相較旅館易因經營成本考量而停歇業,民宿較不受影響;而未合法民宿列管家數532家,較去年同期減少41家,主要是地方政府積極稽查致原先列管家數增加或歇業。
統計非法民宿數量以屏東縣127家最多,其次為南投縣有103家,台東縣也有76家、宜蘭縣68家。各縣市今年前3季對非法旅宿共稽查9247次,最多的前3名分別為宜蘭縣1945家次、澎湖縣1296家次、台東縣1274家次。
非法民宿總罰鍰次數277次,前3名依序為台東縣63次、台南市31次、屏東27次;總罰鍰金額2212.4萬元,最多的前3名為台東縣483萬元、屏東縣297.4萬元、宜蘭縣227萬元。
觀光署說明,2025年4月2日針對非法經營行為加重裁罰,對於未依法領取登記證擅自營業者,旅館業的罰鍰將由原先上限50萬元提高至200萬元;民宿部分則由原先的6至30萬元,提高為10至100萬元。
觀光署指出,非法經營旅宿,透過廣告、網站、社群媒體等散布營業訊息者,罰鍰原為3至30萬元,新修正的條例則大幅提高為10至150萬元,罰則提高也連帶讓開罰總金額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