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退租「兩面牆」被收4000元 城鄉局:自然耗損不收費
近期新北市中和有租客退租社會住宅時,指控在點交過程中被刁難,兩面牆面被收四千清潔費,質疑收費標準不合理,新北市城鄉發展局也回復,合約都有註明「以原屋況」點交,因為要留給下一個租客,因此會依屋況判定是否為自然耗損,如果是人為就會酌收清潔費。
一對居住在中和區社會住宅的夫妻表示,租約中雖然要求保持房屋乾淨整潔,但並未詳細註明各項點交標準,導致退租時被收取他們認為不合理的費用。租客指出,房東以牆面有3個掛勾痕跡、顏色泛黃及一道刮痕為由,收取2000元修繕費用,但他認為一桶油漆僅350元,自己處理即可解決問題。
這對夫妻以每月9800元租金居住3年,準備退租點交時,兩面牆共被收取4000元費用。其他住戶也提出相同質疑。有租客反映,僅因11月未打掃就被收取1000元清潔費;另一位租客則表示,被扣除洗衣機排水管及冷氣濾網費用共250元,認為這類耗材本應由房東負擔,除非是洗衣機損壞才應由租客賠償。
社宅退租點交爭議 城鄉局:自然毀損不收維護費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住宅科長江怡瑩說明,社會住宅租約與一般租屋契約相似,通常要求租客以原屋況返還房屋,但不可能逐條列出所有點交項目。江怡瑩表示,若損耗發生在電燈開關附近或床板等容易刮損的區域,不會向租客收費;但若是一般牆面、走道等較不常碰觸的地方出現污損,則會向租客說明可能是個人造成,並酌收清潔或油漆費用,主要是因為房屋還要留給下一位租客使用。
由於污損程度的認定見仁見智,若租客不願支付賠償費用,房東通常會給予約一個月的時間讓租客自行恢復原狀。為避免退租時產生爭議卻無法舉證,建議房東與租客雙方在租屋或退租前都事先拍照攝影,保留相關證據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