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2正妹設計師還辯「情投意合」 高雄髮廊淫老闆遭重判8年
28歲蘇男在高雄市經營髮廊,不料覬覦店內兩名正妹設計師,將髮廊當後宮,伸出狼爪性侵。遭到侵害的設計師不甘受辱,在店內裝設針孔攝影機「聯手蒐證」,檢方依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罪將蘇起訴;法院審理後,重判蘇男8年,全案可上訴。
據了解,蘇男在高雄市經營髮廊,生意相當不錯,因此店內兩名設計師經常忙到深夜。不料蘇男覬覦美色,前年竟趁兩名正妹深夜落單的時候伸出狼爪,甚至性侵得逞。兩人不甘受辱決定聯手蒐證。
為了揪出淫老闆的惡行,兩人商議在店內偷偷安裝針孔攝影機,沒多久就拍到蘇男伸出狼爪的模樣,包含了從背後環抱、上下其手亂摸,甚至還強迫伸手「抓鳥」,猥褻至少4次,兩人也將這些不堪畫面報案提告。事後警方循線逮捕蘇男,但他否認犯行。不過檢察官根據相關事證,認為蘇男涉犯妨害性自主罪情節重大,有再犯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檢方偵辦時,蘇男仍否認犯行,辯稱和正妹設計師有曖昧,雙方是情投意合,檢察官根據相關事證,不採信他的說法,偵結依2個強制性交罪和4個強制猥褻罪將蘇起訴。
法院審理時,蘇男縱使矢口否認犯行,法官根據監視器畫面和密錄器等事證,認定蘇犯行明確,因此重判蘇男8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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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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