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推動FHIR標準「先不罰」 今年力拚醫學中心電子病歷全面互通
衛福部於今(13)日舉辦首屆「優良 SMART 應用程式頒獎典禮暨國際論壇」,這不僅是一場技術表揚,更是台灣醫療數位轉型的關鍵時刻。會中,健保署與衛福部資訊處共同宣示,將全面導入次世代醫療資料交換標準-FHIR,目標在今年底前達成全台醫學中心電子病歷的實質互通,徹底打破長期以來醫療體系內的「資訊孤島」困局。
衛福部資訊處長李建璋生動地將 FHIR 比喻為電子病歷界的「WWW」。他指出,台灣過去因缺乏統一的交換標準,導致各大醫院的病歷系統多達 30 套以上,資料格式互不相容。即便是科技高度發達的今日,兩家醫學中心若要交換病人資料,往往仍需透過「燒錄光碟」或「列印紙本」等原始方式。
目前世界通用的新一代標準
FHIR 具備高度的互通性優勢,是目前世界通用的新一代標準。透過此架構,醫療資訊將從封閉系統走向跨院、跨系統的整合。未來民眾轉診或跨院就醫時,在獲得授權的前提下,相關健康數據可即時串接。這不僅能避免患者重複攜帶紙本病歷,更可減少不必要的重複檢查,協助醫師快速掌握病史與用藥紀錄,大幅提升診療效率與醫療品質。
衛福部的數位醫療平台計畫為期4年,目前已邁入關鍵的第3年。回顧推動進度,前兩年主要聚焦於 FHIR 標準的在地化制定與流程梳理;去年(2025年)已成功在馬偕醫院、台中中山醫院及長庚醫院完成試驗性互通。
根據最新規畫,衛福部設定了清晰的階段目標:
2026 年(今年):完成全台所有醫學中心的電子病歷串接。
2027 年:擴及區域醫院與地區醫院,實現同步互通。
2028 年:將衛生所與診所全面納入體系,完成全台醫療網的數位覆蓋。
初期就法律處罰,恐增加醫療機構壓力
針對是否應效法美國透過立法(如《21世紀治療法案》)強制醫療機構執行,衛福部次長莊人祥持保留態度。他強調,相關數位基礎建設對台灣許多院所仍是挑戰,現階段將採「健保給付鼓勵」為主,誘發醫院配合動能。若初期便以法律處罰,恐增加醫療機構壓力,反而不利推展。
然而,政府並未排除未來的行政強制手段。李建璋處長提到,目前已有專家建議將 FHIR 標準納入醫院評鑑項目,這將在下一次評鑑改革中列入考量。政府的策略是「先讓醫院熟悉架構,再規劃立法」,確保轉型過程平穩且具備實務可行性。
透過 FHIR 的全面導入,台灣正積極接軌國際標準,讓健康資料流動不再受限於技術與硬體,轉而以「人」為中心,建構更智慧、更精準的次世代醫療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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