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羈押期間借提詢問「紛至沓來」 法院認詐團外籍車手惡性非輕
馬來西亞籍沈姓、劉姓兩名男子去年加入詐欺集團,來台假觀光,劉男駕車載沈男提領人頭帳戶的錢;兩人落網後,偵查羈押期間各地員警「紛至沓來」借提詢問,彰化地方法院認為惡性非輕,依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沈男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2月,劉男1年7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綽號「小黑」、通訊軟體Telegram暱稱「曹不凡」、「Anthony」等真實姓名與年籍不詳人士組成的詐欺集團,去年在臉書、抖音。蝦皮賣場、DCARD、DCVIEW等網路平台刊登認養貓、瀏覽網路送筆電、賣中古自行車、出租雅房、假投資、衝高點數免費約砲等假廣告,及佯稱是大樓警衛急需借款、假購物稱需驗證開通金流服務,吳姓等20名被害人陸續匯出每筆1千元至6萬4千元。
沈男、劉男去年在網路上看到徵求來台旅遊兼輕鬆工作的廣告,加入假觀光的詐團,沈男9月來台後當提款車手,劉男入境後持國際駕照租車,接受Telegram「六六六月後收2.0」平台指示,載沈男到台中、南投、彰化三縣市十多個鄉鎮市,從自動提款機領取吳姓等被害人匯入人頭帳戶的款項,再依指示轉交詐團不詳成員。
吳男等人察覺被騙報警,警方循線趕在去年9月底到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大廳攔截吳男,約兩個月後循線在台中市大甲區逮捕劉男。彰化地檢署偵查發現沈男提領詐團贓款被害人數達20人,劉男參與沈男提款犯行6次,且利用外籍身分不易查緝,提領地點遍及中、彰、投,偵查羈押 間各地員警紛至沓來借提問,足見心存僥倖,惡性非輕。
經查劉男載沈男提領28萬3千元,沈男自行搭車提領77萬6千元,合計105萬9千元。
彰化地院審酌,沈男、劉男最終坦承全部犯行,但都沒與被害人、告訴人達成和解,暨兩人自述智識程度、工作經驗、家庭生活、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另斟酌兩人在本案各自犯各次罪益的情形及犯後態度等,認為所處之刑已足以收刑罰儆之效,又沈男嚴重危害我國治安,諭知刑滿或赦免後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