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採芒果被控偷竊 和解要求捐2萬
嘉義楊姓男子上月帶小孩到鹿草鄉167縣道,參加鄉所芒果節開放自採芒果,本月初晚間駕車行經該處,又帶小孩下車採芒果,附近李姓雞農主張所摘芒果處為其私有地,報警指控涉嫌竊盜,要求捐2萬元做公益。
李姓雞農家屬說明,本月6日晚間,楊男到屋前、跨越水溝摘芒果,有請對方離開,結果對方嗆「社會就是有這種人」,越想越氣,為護衛家園才報警,和解條件捐款2萬給敏道家園,是回饋鹿草。
雞農家人說,原本24日在調解委員會完成和解,但網路PO文被帶風向、分不清對錯,他是受害者,還被網路公審實在冤枉。
協助調解的鹿草鄉民代表會副主席施坤霖前天將訊息貼上臉書,引起鹿草鄉民討論,網友留言說「誇張、天價芒果」,但也有人直言,雙方都有錯。
施坤霖指出,鹿草鄉道路兩旁芒果樹多屬鄉內資產,公所才會舉辦芒果節,被竊芒果位置剛好在公、私有地間,已要求鄉公所鑑界確認芒果樹位置。
「得饒人處且饒人!」施坤霖表示,他不認識當事人,被控竊盜的楊男曾參加芒果節,本月初採芒果那次應屬誤採;竊盜為公訴罪,讓楊男學得經驗,別再犯就好,力勸雙方和解。本案檢方尚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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