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小模翻臉 東馬富少教唆打傷揚昇小開
二審逆轉 無罪改判刑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揚昇集團少東許浚緯5年前遭打成重傷案,檢指控東馬建設富少闕毅航因與許浚緯有宿怨,涉教唆侯光耀等人在夜店圍毆許達5分鐘,致許嗅覺全失等重傷害,一審將侯等14人依重傷害罪判刑,闕毅航則因證據不足無罪;但高等法院依侯與闕的通訊紀錄,認定闕毅航涉教唆傷人,昨逆轉改判2年徒刑,可上訴。
闕毅航出身南港望族闕家
現年40歲的闕毅航出身北市南港望族闕家,闕姓家族是南港大地主,北市議員闕枚莎是闕毅航的姑姑。許浚緯是揚昇高爾夫球場董事長許典雅獨子,許浚緯與闕毅航都是由富二代組成的「二代會」成員,淫魔李宗瑞也是成員之一,據傳,闕和許疑為搶小模起爭執而交惡。
2012年11月3日凌晨,闕毅航與友人侯光耀(原名侯宣丞)等人在北市夜店MARQUEE用餐,侯看到許浚緯帶著一群友人步入餐廳,侯為替闕出氣,隨即步出餐廳打電話撂人。
巧的是,侯光耀先送闕毅航離開,侯確定許浚緯到對面的SPARK夜店,即率13名小弟進入SPARK,對許又踢又踹,拿酒瓶猛砸許的頭部,時間長達5分鐘,許顱內重傷一度命危。
與打手密集聯繫 定罪鐵證
事後侯光耀主動投案,檢警根據通聯查獲謝俊達等共犯。侯光耀供稱,闕毅航曾說,與許浚緯為把妹鬧翻,當天只是為闕出氣,教訓許而已;闕雖坦承與許有過節,但否認教唆傷人,一審因證據不足判闕毅航無罪,另依傷害致重傷害罪,判侯光耀等14人從8月至6年不等徒刑,侯判6年最重。
但高院調查夜店監視器、通訊紀錄查出,闕毅航在許浚緯未離開MARQUEE夜店,即和侯光耀探知許浚緯等人將移往SPARK夜店替友人接風,另外,侯在毆打許後離開不久,即和闕密集聯繫,侯假裝說「看到有人打架」、「我就走了」,闕即回以「不是你們打的吧?」應可認定闕涉教唆傷害許,昨將闕改判2年徒刑,侯等14名被告中,有多人被加重刑責,侯被改判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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