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小綠人閃爍」踏進斑馬線會挨罰 交通部擬修法放寬4月上路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01月29日06:38 • 發布於 01月29日06:38
交通部修法,行人專用號誌「小綠人」閃爍時,行人踏進行人穿越道線,不會再認定為違規穿越道路。新規預計4月上路。(記者蔡昀容攝)

〔記者蔡昀容/台北報導〕民眾準備過行人穿越道線(俗稱斑馬線)時,見行人專用號誌「小綠人」閃爍,多會加快腳步通過。不過依據現行法規,行人在綠燈閃爍期間「踏進」行穿線屬於違規行為,依法可開罰500元。對此,交通部預告修法放寬規定,行人在綠燈閃爍期間踏上行穿線,不視為違法行為,新規預計4月上路。

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小綠人分成「穩定」及「閃光」兩種狀態。穩定顯示時,行人可穿越道路,並應快速通行;閃光顯示時,已進入道路者應快速通過,未進入道路者則禁止跨入。

部分行人見小綠人閃爍,趕緊衝上斑馬線,卻誤觸「禁止跨入」的規定,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行人未依號誌指示通行」,處以500元罰鍰。

交通部27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放寬行人過馬路規定。小綠人穩定顯示方面,刪去對行人「應快速通行」的要求;小綠人閃光時,已進入道路者改為「應儘速通過」,尚未進入道路者改為「避免跨入」。

交通部認為,行人專用號誌綠燈顯示時間,足以使行人以正常速率穿越道路,並無催促之意,因此刪去對行人快速通行的要求;而閃光顯示是為警告行人可通行時間即將結束,因此尚未進入道路者,宜避免再進入。然而,現行規定是「禁止跨入」,導致部分行人受處罰。

路政及道安司表示,為提供行人正確穿越道路方式與觀念,預告修正號誌規則所定的綠燈顯示意義,未來行人閃光綠燈時段進入路口穿越道路,不會再認定為違規穿越道路。司長吳東凌強調,行人號誌閃光綠燈設計,不在催促行人「趕快通過」,而是提醒「停下腳步」,以保障行人、特別是高齡者的交通安全。

交通部表示,修正預告期為7天,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7天內,各界可陳述意見或洽詢。若後續法制作業順利,預計4月上路。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查看原始文章

生活話題:關注颱風動態

更多生活相關文章

01

巴威颱風最新路徑出爐! 基隆暴風侵襲達100%、北北桃宜99%

台視
02

巴威颱風估週四海陸警齊發!週五晚到六白天 風雨最劇烈

自由電子報
03

強颱巴威逼近!估最快周四「海陸警齊發」 半個台灣都在暴風圈

太報
04

獨家/香菜一斤60→250元「漲4倍」! 麵線老闆:心在滴血

EBC 東森新聞
05

巴威變更強!眼牆置換再升級「核心比台灣還大」 網一看嚇傻:拜託別過來

CTWANT
06

北台侵襲率最高98%!巴威逼近 吳德榮示警:週六風狂雨驟

鏡週刊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