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案已3度換人審 新任法官田時雨接手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檢方去年8月27日偵結起訴後,此案審理過程一波三折,原審判長、受命法官陸續因病請假調養,法院不得不重新分案。而桃園地院昨天(5日)進行人工抽籤,由上月報到的新任法官田時雨擔任承辦法官、審判長則為潘政宏、陪席法官蔡旻穎,接手後續審理。
據悉,鄭文燦涉貪案的審判長原本為江德民,但他自去年10月因病請假並請辭審判長,改由孫立婷接任審判長。而原本承辦法官廖奕淳今年4月間也因重病請假,因此由審判長孫立婷實質代理開準備程序庭,並積極驗多場相關會議錄音光碟,力保審理進度。
桃園地院說明,今年8月28日司法新事務年度開始,桃院依照刑事庭分案補充要點的規定,組成審核小組,將全部異動股的遲延、視為不遲延、繁難案件等,依其繁難程度分類後,打散分配於各異動股。而昨天下午進行人工抽籤,此案將改由刑11庭芳股64期田時雨承辦,審判長為潘政宏、陪席法官為58期法官蔡旻穎。
桃園地院指出,田時雨為司法官班第64期結業,曾任桃園地檢署書記官,並擔任過資料科科長,在職時工作相當認真,如今轉換跑道擔任法官,即挑戰高難度貪瀆案件。另外,審判長潘政宏為司法官班31期資深法官,長年專精刑事審判,學養深厚、經驗豐富,將能帶領新舊法官搭配組成的合議庭,確保審理的效率與品質。(責任編輯: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