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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要償命!殉職警所長父母、妻下跪磕頭謝法官 女毒蟲拒認罪拖撞狠殺影片曝

太報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 陳怡穎
女毒蟲撞死清水前所長劉宗鑫遭判死,劉父受訪感謝法官。讀者提供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30日颱風夜執勤時,遭毒駕的女子陳嘉瑩拖行撞擊施工護欄殉職。新北地方法院選任國民法官連續審理4個工作天,11日下午5時35分宣判,依殺人罪判處陳女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11日宣判時,審判長宣示依殺人罪判處陳嘉瑩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劉父當庭衝至法庭中央下跪磕頭,高喊「謝謝法官」,劉母與遺孀隨後跪地致意。旁聽席的民眾更是掌聲如雷,紛紛響起「感謝審判長、國民法官」的聲音。陳女原本站立聽判,聞判死刑後癱坐椅上,神情呆滯。

劉父步出法庭後受訪表示,「首先我要感謝社會大眾對我們這件案子的關懷,讓我感到非常溫暖,台灣的司法是有正義的,是站在被害家屬這一方的!正義不會遲到,非常感謝今天的判決如我所願。你今天做出危害社會的事,殺了人當然要償命,這是我的心聲,非常感謝。」劉母也哽咽表示「謝謝大家」。

全案發生在2024年9月30日深夜10時許,32歲陳女涉嫌吸食安非他命、愷他命及依托咪酯電子煙等毒品後,駕駛1輛權利車違停在新北地檢署偵查大樓外紅線區。帶隊巡邏的劉宗鑫發現該車車牌已遭註銷,遂上前盤查,懷疑陳女包包內藏有毒品。

劉宗鑫基於合理懷疑要求陳女配合檢查,陳女心虛拒絕下車,突然猛踩油門加速逃逸。劉宗鑫為制止她離去,將手伸進駕駛座車窗抓握方向盤,隨後又抓住陳女衣領與手臂,喝令停車。

未料,陳女見狀仍不減速,反而持續加速蛇行,拖行劉宗鑫約300公尺,車身左側擦撞施工護欄,劉宗鑫遭劇烈撞擊,傷勢嚴重。新北市消防局獲報派遣人車趕抵現場,劉全身多處骨折、頭部重創,已經失去生命徵象,緊急送醫急救仍不治。

警方根據密錄器畫面迅速鎖定陳女行蹤,翌日(10/1)清晨5時許,在土城區中央路二段一處友人住處將其查獲。檢方認定,陳女明知劉宗鑫身穿制服執勤,仍故意加速拖行並衝撞護欄,依殺人罪提起公訴。

新北市警察局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劉宗鑫(左圖,取自土城分局官網)殉職,陳姓女子被所長攔查時,表情冷血。取自記者爆料網

本案自2月6日起展開審理,連續開庭4天。陳女否認有殺人故意,辯稱當時驚慌想逃,劉宗鑫抓她衣服影響駕駛,她以為車輛起步後對方會鬆手,「不知道他會因此喪生」。她在押期間生下一個兒子,辯稱案發時不知自己已懷孕5個月,「很想看看兒子」;辯護律師則質疑盤查過程涉違法搜索。檢方則指出,從密錄器畫面可見,劉宗鑫目視包內疑似毒品後,依法要求下車配合檢查,屬合理懷疑之下執行公務。

檢方另指出,陳女審理時聲稱想自首,案發後與友人對話卻是請人接應逃離現場、設法取回棄置車內毒品等物;她妹妹傳訊質問「妳瘋了嗎」、「妳把人撞死」,陳女回稱「因為他硬要找我麻煩,我不想被冤枉」;她在押期間曾表示劉宗鑫「不是我的親人,很難對他有難過情緒」;對於妹妹建議抄寫佛經懺悔,也回說「其實不想寫」。

檢方主張,陳女自2014年至2024年間,已有6次毒品案勒戒及判刑紀錄,且案發前4個月內仍頻繁與毒友交易、分享毒品,拒檢逃逸的動機明確,辯詞不足採信。

審理期間,劉宗鑫父母與遺孀每次均到場旁聽。劉母當庭泣訴,思念兒子時「只能抱著宗鑫生前穿過的衣服,聞著熟悉味道,彷彿他還在」;2個未滿10歲的幼女出庭也表示想念父親,還曾對媽媽說,假如被車撞到,就能「到天上去陪爸爸,因為爸爸在那邊會很孤單」。

劉父老淚縱橫表示,兒子為正義犧牲,「英勇事蹟將永存警史、永留我們家史」,痛斥陳女泯滅人性、殘忍冷血,請求判處最嚴厲刑罰,「還我兒公道!告慰我兒英靈!」他更表示自己從警30多年,「頂天立地,只有跪天跪地跪父跪母」,卻願為兒子跪求公義,當庭連續磕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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