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又是你!黃子佼才持有性影像被判緩刑 今涉肇逃遭起訴
藝人黃子佼昨(25日)才因持有兒少性影像,二審改依《個資法》判1年6月、緩刑4年。但他又被發現今年8月間開著賓士車出門,涉嫌擦撞一名騎乘機車的婦人後肇逃。新北地檢署今(26日)依肇事逃逸罪將他起訴,至於女騎士過失傷害部分則因撤告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黃子佼今年8月24日上午7時39分許開車出門,行經新北市三重區五谷王南街時,在一處巷口為讓前方一輛自46巷口駛出的機車先行,突然向右偏並停止,這時右方原本直行的女騎士林姓婦人因閃避不及,人車倒地,造成多處擦傷,事發當下黃子佼只短暫停車幾秒,且並未下車查看,在警察到場之前就逕自離去。
林姓婦人事後自行就醫驗傷並到警局報案,警方循線調查通知肇事駕駛到案,才知道闖禍的正是黃子佼,訊後依涉公共危險、過失傷害等罪嫌將他函送新北檢偵辦。黃到案後表示,自己是因禮讓前方經過的外送機車才停下,當下他沒感覺撞到人,並在偵查時辯稱,自己不記得有沒有向右方看,也沒有發現撞擊或察覺撞擊聲音。林姓婦人則說,發生車禍後,黃子佼有往她倒下的地方看一下,但人沒有下車查看就離去。
檢方勘驗相關事證後發現,當時兩車距離相當近,且林女倒地的力道、聲響都很巨大,還有林女倒地時,黃子佼的車輛是靜止狀態,隨後慢慢往左邊挪動,顯然是為避開倒地的騎士,理應知道右側有人發生車禍的事實,最後依《刑法》肇事逃逸罪嫌起訴黃子佼。(責任編輯: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