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逾6年早已過半 秦偉「7度」申請假釋被駁回原因曝
〔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藝人秦偉因性侵案被判7年8月有期徒刑定讞,於2020年4月14日發監台中監獄執行,截至目前已服刑逾6年、刑期早已過半,2024年1月起秦偉積極申請假釋,但全數都被駁回。今年1月是他第7度申請假釋,今(18)日傳出還是被假釋審議委員會駁回。
法務部矯正署副署長劉明彰今日回應表示,受刑人假釋均由監獄邀集外部專家、學者共同組成審查委員會,依犯行情節、和解賠償狀況、教化處遇成效等多元面向,併參酌客觀的評估量表後,作成決定。對於此類嚴重侵害他人自主權益的案件,自屬假釋嚴謹審核範疇,惟基於個資保護與審查機制的公正性,矯正署不便對個案審查細節進一步說明。
據了解,假釋審議委員會以秦偉至今並未對受害人進行實質補償,也未展現彌補其犯罪後果的行為,難以符合假釋要件而駁回。
秦偉於2016年先後被女造型師、女編劇及女粉絲控訴性侵,檢警展開調查認定有8名女子受害,其中包含2名未成年人,年紀最小是14歲,檢方起訴秦偉並求刑41年,不過案經法院審理後有5件因罪證不足判無罪,性侵女編劇、女粉絲、女造型師3案有罪確定,裁定3案合併應執行刑期為7年8月定讞,秦偉於2020年4月14日發監台中監獄執行,截至目前已服刑超過6年,刑期早已過半。
秦偉於2024年1月以已服刑過半為由首度申請假釋被假釋審議委員會駁回,同年5月捲土重來,還是被駁回;2024年、2025年1月、5月、9月第3、4、5、6度申請假釋均遭駁回。2026年1月是第7度申請假釋,還是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