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交友軟體認識3天閃婚牙醫! 女學生討「月給30萬扶養費」被駁回

鏡週刊

更新於 2小時前 • 發布於 3小時前 • 鏡週刊 Mirror Media
桃園1名牙醫閃婚交友軟體認識的學生妹,才10天就因金錢問題翻臉。(示意圖,Pexels)

桃園1名女學生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牙醫師,2人僅認識3天便閃電結婚,但同居不到10天就因金錢問題鬧翻,女方主張男方婚前承諾每月支付30萬元生活費卻跳票,因此向法院訴請給付4個月共120萬元扶養費。

根據桃園地院的判決書指出,2人於2025年8月透過交友軟體結識,短短3天內便登記結婚,女學生主張,丈夫婚前曾承諾每月給付30萬元扶養費,但婚後僅支付20萬元便拒絕再給,她強調自己目前身為全職學生且沒有固定收入,父親剛過世還需照顧母親,生活已陷入困境,因此要求丈夫給付4個月共計120萬元的扶養費。

面對妻子指控,牙醫丈夫反駁表示,兩人婚後實際同居不到10天便發生激烈爭執,目前正在進行離婚訴訟,他強調從未答應每月無條件支付30萬元,所謂的30萬元生活費、房屋及聘金等承諾,前提皆是妻子必須到他的牙醫診所上班,並非不用工作就能獲得大筆金錢。

法官檢視雙方提供的LINE對話紀錄與錄音檔發現,女方雖多次追問承諾未兌現,男方也有回應:「你知道那些條件都建立在要到我診所工作,對不對?你要給人家包養,你要講阿!」一再重申相關條件建立在女方需至診所提供勞務上,既然女方未履行前提條件,自然無法認定雙方已成立無條件按月給付30萬元的協議。

此外,針對法定扶養義務部分,法院指出夫妻雖互負扶養義務,但受扶養一方必須符合「不能維持生活」的要件,經調閱女學生近3年的財產與所得資料,發現她名下仍持有房屋、土地及投資等共11筆財產,財產總額約72萬餘元,並不符合不能維持生活的法律狀態,最終裁定駁回女方的120萬元請求,全案仍可上訴。

加鏡LINE新聞不漏接
恐怖情人謝政瀛2/謝政瀛遭控偽單身偷吃高中少女 她拒當小三慘遭暴力對待
相親10天認定他!《一屍到底》51歲女星閃婚了 大讚丈夫溫暖「讓我找回少女心」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鄉民相關文章

01

她好奇兒媳離婚後「公婆還算爸媽嗎」?網看「這句話」全翻臉:做什麼美夢

鏡報
02

日本數學女神身材太犯規 網友認真學數學精算「胸前圓周率」

鏡週刊
03

禁食29小時還不能開刀!他怒轟「醫師在吃大餐」…本尊還原真相:當初不該同情你

鏡報
04

人資到底看學歷還是經歷?她28歲面試驚覺「這一點」 過來人嘆:跟你一輩子

鏡報
05

人類反客為主?進水族館「表演給海豚看」…逗得牠哈哈大笑

Styletc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