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日月光員工被揍下體「蛋蛋挫傷」 動手男要坐牢卻免賠錢
半導體大廠日月光K21廠區去年發生一起事故,余姓男員工因細故突然徒手攻擊另名男員工的下體,害對方下體挫傷,事後受傷男員工提告傷害與民事求償。刑事部分,法院依傷害判余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定讞;民事部分日前出爐,承審法官認為,余男攻擊方式不見得傷及會陰,罕見不參考刑事量刑,判出免賠,民事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余男與侯男都在日月光半導體K21廠區工作,2020年3月20日晚間,余男在模具室一直騷擾侯男,侯男把泡棉彈向余男,余男則大力用手攻擊侯男的下體,害侯男受有陰囊、睪丸、會陰、生殖器挫傷,且組織發炎,皮下積水。事後侯男不滿重要部位受傷,憤而報警提告傷害,附帶民事賠償。
刑事部分,一審高雄地院判無罪,經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為,余男承認有動手,雖一度辯稱只是在嬉鬧,沒有碰到侯男下體云云,後來余男在警詢與偵訊期間坦承,下意識朝侯男的下體攻擊。法官勘驗證據後認定,余男犯行屬實,最終撤銷原判決,依傷害罪,改處其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因未再上訴,刑事部分定讞。
民事部分,侯男主張因余男攻擊他下體,導致他下體受傷且精蟲活動力欠佳,向其求償共計52萬餘元,而承審法官經詢問泌尿科診所後,認為倘若余侯男真被攻擊睪丸,理應當下就有痛感且向他人表達不滿,但侯男並未有對應表現;且,事發當時兩人均穿著無塵衣,余男是用手攻擊侯男的下體,不可能會造成侯男會陰受傷。
法官認定,雖侯男主張有受傷害,但所提出的診斷證明書並無法舉證受傷行為是余男所致,判余男免賠。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