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辦案將添新幫手!政院修法增專業人力 地檢署同步調整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面對地檢署案件量逐年攀升,現行人力配置制度也將迎來調整!行政院15日通過司法院會銜提出的《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及相關附表修正草案,以「檢院同步升級」為主軸,其中針對檢察體系提出三大改革方向,包括將第一類地檢署依案件負荷再細分為兩級、合併相近職務員額,以及在高等檢察署增設檢察官助理,盼讓人力調度更有彈性,減輕檢察官辦案負擔。
法務部今(19)日指出,隨著地檢署案件量持續增加,即使同屬第一類地檢署,各機關案件成長幅度仍有差異,若維持現行分類,恐難充分反映不同機關的實際人力需求。
因此,本次修法擬將第一類地檢署進一步區分為「第一類之(一)」及「第一類之(二)」,依案件負荷程度調整法定員額上限,讓不同案件規模的地檢署,都能有更符合實際業務需求的人力配置基礎。
除了機關重新分級,人力調度方式也將鬆綁。修正草案規劃將職務性質、任用資格相近的「主任檢察官與檢察官」、「法醫師與檢驗員」員額合併編列,不再完全採取分別編列方式,讓各檢察機關可依業務需求靈活運用法定員額。
此外,為補強司法保護及社會安全網絡,草案也同步調整觀護人、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及佐理員的法定員額,希望在偵查辦案之外,也能兼顧社區處遇及相關司法保護工作。
另一項改革重點則是高檢署的專業人力補強。法務部指出,現今檢察案件涉及財經、工程、科技等專業領域日益複雜,檢察官除了法律判斷,也需要更多專業輔助。因此,草案規劃在高等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增置「檢察官助理」,協助分擔相關辦案工作,讓檢察官能將更多心力投入核心事務。
高檢署及其分署也將增置專責觀護人,改善目前須向地檢署借調觀護人力的情形,強化司法保護及社區處遇工作。
法務部強調,此次修法不僅是單純調整人力編制,更希望透過員額彈性運用、機關分類細緻化及專業輔助人力補強,回應第一線檢察機關的實際需求。草案已獲行政院會通過,後續將送請立法院審議,待完成立法程序後,相關制度才能正式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