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預告草案/保母同住者有家暴等前科 需主動通報
〔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衛福部預告「兒童托育服務法」配套子法草案,要求保母同住者有性侵、毒品、家暴等前科需在時限內主動通報,否則最重開罰五萬,且違規三次將取消收托資格,另也要求中央主管機關建立三個資料庫,地方政府、托育機構等需定期查詢。
衛福部社家署近期預告「兒托法」子法「托育相關人員與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及與居家托育人員共同居住之人違法事件通報資訊蒐集查詢處理利用辦法」,草案十五條,預告期六十天。
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表示,子法新增查核機制,明定建立三種資料庫,包括托育相關工作人員與專業人員消極資格、托育工作期間曾受處罰、同住人員管制等,其中消極資格包括性侵、毒品、家暴前科等,資料庫會由地方主管機關指定專人辦理資料登載、查閱與管理,並記錄所有操作,其他人不得查看。
張美美說,為避免不適任人員進入托育服務現場,地方主管機關每二個月要查詢消極資格資料庫或管制資料庫一次;托育機構負責人及居托中心負責人也應指定專人,每個月查詢。
未通報最高罰5萬 違規3次取消收托
若同住者具有托育消極資格,居托人員應立即填具通報表、通知地方主管機關,緊急時可先以言詞、電話通訊或其他即時方式通報,並於廿四小時內補送通報表,否則可依「兒托法」開罰一至五萬元,且情節重大或處罰達三次,將取消收托資格。